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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里長建議我可以幫老媽申請愛心手環,這項申請需要有神經內科的就診紀錄,問題是老媽近年相當排斥找醫生,尤其去醫院;所以,她並沒有就診紀錄。

新的承辦機構小姐告訴我,可以去找之前老媽幾次走失時,民眾報案的派出所,請他們出具備案資料就可以申請啦。

於是,我跑去我家轄屬的派出所,希望他們能幫我的忙。

想不到,派出所幾位警察,竟表現出一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甚至承辦機構小姐要求與他們對話,他們卻口氣強硬地說那是業務機密怎可外洩?!當場氣氛弄得很僵。

因為,老媽走失好幾次,都是民眾報案,然後警察打我手機通知我去領回,或是幾次將她直接送回家,日期我都不太記得。我正搜索枯腸苦無對策時,突然靈光乍現,記起過年前某個星期日黃昏,警察打電話給我,說老媽在豐華街的一家髮廊前,要我過去將她帶回。我便驅車過去,當時一輛警車及兩位中年警察在現場,是髮廊老闆娘報案的,她說看見老媽在這條路上焦急萬狀不斷地來回走。

其中一位警察幫我將老媽的推車拿到後行李廂後,面無表情地對我說:「把妳媽管好啦,不要讓她到處亂跑,她在我們派出所已經有備案了!

「腳在她身上我怎麼管?!」我無奈微笑地回他。

幾位警察陸續出去值勤,裡面剩下三位年輕的警察,其中包括一位女生,我告訴他們我父親也是警察,我拜託其中一位年輕警察,可否幫我查一下我記憶中的確切日期,他便挪過身子坐在電腦前查詢。

他說查到了,老媽果真在這裡有備案資料。可是,那天的結案報告是寫「當人員到達報案現場時,對方已被家屬領回。」我聽了不禁傻眼,居然歪曲事實!

這時,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那次是警察最後的服務。難怪後來幾次老媽走失時,都是民眾直接打我家的室內電話,這還不打緊,甚至還告訴我家的地址,讓民眾直接上門。

那次,老媽又走失,晚上近7點鐘,我在家接到一位年輕女生的電話,說老媽在她們巷子內找不到回家的路。我正與她通話中,門鈴突響起,我告訴她不好意思門鈴響了我必須去開門,她說那是她爸爸……

開門時一位壯年男子在我家門口,看見我很驚訝地說:「我怎覺得妳很面熟?」記性很好的我一眼即認出,他是幾年前在瘋騎鐵馬時的車友「我是XXX,我們是車友。」於是,我又開車去他們巷子將老媽領回。

過份吧!很靠北的警察,居然洩漏我家的個資。這些日子老娘是沒心情理你們,待過一段時日看老娘怎麼整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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