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紅塵俗事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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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您好!

感謝部長能於公務繁忙中撥冗看完個人泣訴先慈入住屏東縣私立【麗緻住宿長照機構】之慘痛經驗。

先慈鄭蔡謹,民國19120日生,有中度失智及聽障。11393日入住屏東縣長治鄉德榮村下厝街5號,屏東縣私立【麗緻住宿長照機構】6人房,房號106-5

當時決定讓先慈入住該【麗緻住宿長照機構】,唯一考量係離家近(開車只需7分鐘),方便前往探視。

入住機構後,第一次前往探視,在大廳一隅先慈坐在輪椅上,低頭兩手緊抱胸前不停哆嗦,原來一台大型電扇正對著她狂吹……

6天前往探視,先慈門牙下方3顆假牙竟然不見,該機構黃筑筠護理師辯稱:「可能不小心吞下肚、入住時並沒戴假牙……可能是她吃東西習慣用衛生紙擦拭,然後將假牙包起來放在旁邊,然後被清潔人員丟掉了……」

如果住民不可戴假牙入住,理應事先告知。事實上,入住當日本人同時將一支「保麗淨假牙黏著劑」交給另一位陳宛琪護理師。

11312月初去探視,發現先慈身上穿的背心竟是他人的,背心左胸前明明用白色筆很大字清清楚楚寫著『滿妹』,先前也有發現將他人長褲穿在先慈身上。

其他住民家屬亦抱怨,將他人衣服穿到其母上身,害她母親皮膚發癢,此情況至今仍持續發生。

將此情事告知個管師,他聽後憤慨地說:「這是個不可原諒的過失,誰能保證那衣物的主人沒有罹患傳染病?!」便給本人一個屏東縣政府督導單位電話,建議向相關單位檢舉。當時並不想將彼此關係弄僵,便選擇隱忍。

1131231日星期二下午,先慈由【麗緻住宿長照機構】送至「署立屏東醫院」原本掛號胸腔內科,本人一旁陪同,護理師建議應趕緊送急診室。檢查結果,急診室醫師告知先慈係「病毒感染」。

因之前【麗緻住宿長照機構】一直向本人稱,先慈係「肺積水」建議本人同意將她送至其異業結盟醫院--屏東「寶建醫院」住院照超音波。本人執意將先慈送往別家醫院。

1131231日當晚住院,看護掀開衣服始發現前胸及後背疑似感染疥瘡且相當嚴重(附件1,住院當晚拍攝)

附件1.jpg

11312日上午9點半,本人至【麗緻住宿長照機構】辦理終止入住手續,並向陳宛其護理師提醒(因此時尚未經皮膚科醫師確診為疥瘡)先慈疑似感染疥瘡,她回答:『怎麼可能?(指先慈)都自己一個人住,怎可能被傳染?』。

懷疑該【麗緻住宿長照機構】事前已知悉先慈感染『疥瘡』已先行將她隔離,卻對本人隱瞞實情。

11412日,經皮膚科醫師診斷確認感染疥瘡(附件2),當日開始進行為期2周治療。並預計於114116日刮除屑屑。

附件2    署屏神經內科診斷書2.png

每週星期一、三、五,為先慈洗澡日。

先慈住院前一日係洗澡日,只短短一天光景,『疥瘡』竟能蔓延至如此嚴重?!合理判斷該機構蓄意隱瞞病情,延誤治療導致病情加劇。

1131230日,【麗緻住宿長照機構】與本人line對話也隻字未提先慈感染疥瘡(附件3)

附件3 2024.12.30line對話.png

直至送進「署立屏東醫院」始讓病情曝光,【麗緻住宿長照機構】行徑委實可惡至極,讓本人非常不甘心。

『疥瘡,是一種因皮膚感染到節肢動物疥螨(Sarcoptes scabiei)而引起嚴重搔癢的皮膚病。典型的症狀為皮膚劇癢且夜間更為嚴重,同時出現很小卻引起劇癢的水泡、膿泡以及全身的膿泡以及全身的搔破痕跡。

疥瘡傳播方式主要經由人與人之間皮膚直接接觸而感染外,亦可藉由衣物或被單等傳染疥螨。疥螨在侵入皮膚角質層而寄生在人體皮膚表面,分布在人體皺摺處及柔軟的地方,所以在病人的腋下、女性的乳房下……等處會長出奇癢無比的疹子,晚上棉被蓋上後會更癢,甚至會讓人半夜癢醒,難以入眠。--摘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

又,先慈左腳後跟有嚴重瘀血(附件4,住院當晚拍攝)。因先慈晚上會受約束,懷疑係因難耐劇癢,力圖掙扎便以兩腳跟摩擦床鋪,以致造成瘀血。

附件4.JPG

114115日凌晨,先慈已於「署立屏東醫院」逝世。

先慈已屆嵩壽之齡,倘若係因不可逆之各種器官衰竭壽終正寢,坦然接受事實,且個人生命最後一道功課亦能無怨無悔臻於圓滿。豈料最後竟是遭致一番肉體上痛楚折磨後含恨離世,令為人子女者,不僅深感自責且悲憤莫名,每每憶及莫不痛哭失聲。

【麗緻住宿長照機構】雖無直接關係卻難脫間接關係,且其業務過失實難辭其咎,誓言為先慈討回公道。

該事件,本人業已於114123日向「屏東縣政府長照管理中心」提出檢舉。

部長,您可知目前全國的長照機構,幾乎是一面倒負面評價嗎?它潛藏許多不為人知的層層黑幕,先慈遭遇只是其中冰山一角,水很深哪。可悲的是,家屬卻往往求助無門,即便有管道也力有未逮,只能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受苦受罪的卻是那些可憐的住民。

為此,居於個人切身椎心之痛,做個吹哨者也罷,不畏個人安危,願捲起千堆雪,膽敢挺身而出。沉痛懇求部長,您務必正視長照機構這區塊,大刀闊斧整頓一番,感謝您,功德無量。

 

投訴人:鄭名秀

住址:屏東市XXXXXXXXX

電話:09XX-3XXXX2

中華民國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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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二),十點不到就騎機車到「屏基」(屏東基督教醫院)等候麗緻綜合長照機構送老媽來……

12/09(),機構護理站line我,說老媽有婦科症狀,擬將她送至「署屏」(署立屏東醫院)婦產科就醫。

我立即去電,接電話的黃姓護理師說,因為她們配合的「寶建醫院」婦科醫師較少,看診時間要2天後,所以才打算將老媽轉送至「署屏」;基於個人的慘痛經驗,我便拒絕他們送老媽去「署屏」看診,然後她說要麼就改去「屏基」,我便同意。

我順便向她提及,上回老媽因皮膚紅疹,他們送老媽去皮膚科就診,次日,我去看望她並問她昨天是否有去看皮膚科,這時老媽面露不悅說:「有啊,那妳是去哪裡?!」我想,一向很排斥去醫院看醫生的老媽可能當時有出狀況。

正巧,此時那位台籍看護許峻溢(是看護居然也能負責收費)從我們旁邊走過,我便叫住他,問他我老媽昨天去看皮膚科情況怎樣?詎料,他竟不回應我,逕自走開,這時愈發讓我覺得老媽拒看醫生的老毛病又犯了……

我將此情況告訴黃筑筠護理師後,她隨口說那麼我是否要陪診?我不疑有他,立即回說:好啊! 當下我的認知是,我「陪」老媽看「診」,我在她旁邊她就會有一份安定感,就較不會有狀況出現。

10:04,十點麗緻綜合長照機構護理站line我「阿嬤剛出發,再麻煩家屬醫院大門口等,謝謝」。

不一會,長照交通車來了,司機將坐輪椅的老媽從車上接下來,我問他:「機構都沒人陪同?」「沒有喔,只有我將她送過來……」「他們怎沒有告訴我?!」「這我不清楚,妳要問他們……」司機將老媽的健保卡交給我便開車離去,讓我錯愕不已。

我推著坐在輪椅上的老媽搭電梯到三樓,找到掛號的醫師診間門口將健保卡插入完成報到。

坐在診間外等候時,按捺不住內心的憤懣,我用line麗緻綜合長照機構護理站展開對話--「你們沒人陪同,怎沒告訴我?」「差勁」!

他們解釋說我來陪伴就等同有人陪診」,他們「陪診」是要另外付費的。我告訴他們,既然將人送來你們這裡了,會在乎那區區幾百元的陪診費以及一趟看診含車資一千多元的費用?他們有責任要清楚地向我說明「陪診」的定義是啥?!因為,我是「菜鳥」,不懂他們的規則。

我幾乎處於盛怒狀態,當下有股衝動想立即告訴他們,即刻將我老媽帶回家。本來坐在椅子上的我,站起身在旁邊走動緩一緩情緒……

進入診間,醫師要我與護士將老媽移動到看診椅上,可是,我與護理師費了好大的勁始終無法將老媽移到看診椅上;此時,我發現老媽兩條腿已完全無法行動,醫生進來看見此狀況,便說那麼就移到看診床上吧那邊比較低。

一番折騰,最後,在老媽的哀號聲中我與護理師才勉強將她移到看診床上。可我原本就有問題的脊椎,經不起劇烈的拉扯腰便閃到。

醫師說她檢查結果老媽沒啥問題,即便有問題這種年紀了--95歲,也較難醫治……

下樓到藥局取藥後,再打電話給麗緻綜合長照機構護理站,請他們再叫長照交通車來接老媽回去。

本來那天下午想衝去護理之家,與他們好好「溝通」,好在我理智線沒有衝斷,我告訴自己:這個時候正在氣頭上,過去鐵定不會有好臉色及好口氣相向。下午及明日讓自己暫且「閉關」冷靜一下,後天再去。

12/12()上午940分,載朋友L去幫老媽剪頭髮。進到大廳,L先將老媽推到門廊,我走向前面櫃台,年輕的黃筑筠護理師與較她年長的陳宛琪護理師坐在櫃檯內,我戴著口罩笑著向黃筑筠護理師說:「待會我要和妳聊天喔。」她直覺認為我來意不善,面無表情淡淡地說:「好」。

L幫老媽剪完髮,她順便清理地上的頭髮,我告訴她我先進去與護理師聊天,她說要在外面等我。

我推著老媽回到大廳內,此時裡面已有多位坐著輪椅的男女住民。

坐在櫃檯前,我氣定神閒開始與陳、黃兩位護理師溝通,我告訴她們隔行如隔山,她們的專業術語我不懂,況且老媽入住才3個多月她們一些流程我還摸不清楚,我自認是個明理的人,決不會無理取鬧,她們有責任及義務告訴我,我一定會配合她們的運作。

同時順便告訴她們一件事……每次老媽的紙尿褲及尿片快沒了,她們都是line大尿片,讓我搞混;上次又依然如故結果我送尿片過來,他們說不對是穿的紙尿褲。當時櫃台只有許峻溢先生及另外一位至今仍不知道他姓氏,每次都看他在整理住民的藥袋,因此,我推斷他應該是藥劑師,而他經常是是一副撲克牌臉,甚至,講話像是吃了炸藥口氣很衝。

我將紙尿褲連包裝袋拿到他倆面前,指著包裝袋上面寫得清清楚楚的「紙尿褲」給他倆看,並笑著說道:「拜託,下次line我時麻煩就改成紙尿褲就好了,免得我會搞不清楚……」誰知,那位吃炸藥的先生竟然一臉不悅,口氣相當不耐煩地說:「這是我們的規定!」我當場傻眼,當時本來想立即回他:『你是更年期了嗎?!

聽完我的敘述,黃筑筠護理師馬上說:「這次我們不是有改line紙尿褲了嗎?」「我知道啊,這就是有溝通的結果。」

『把人帶回去,就沒事了啦!把人帶回去,就沒事了啦!講那麼多幹甚麼?!

我背後突然連續傳來一陣男子的叫囂聲,我淡定地不予理會,等我完全將我想表達的說完後,我站起身,轉身尋找聲源,原來是那位年約五十幾歲,身材瘦小因中風而來此入住的傢伙。每次來看望老媽,我總會將老媽推到大廳入口右側小角落的長桌前,默默地餵老媽午餐並在她手腳及臉部塗抹乳液。有一天,突然聽見男子的怒罵聲:「妳們要講話,出去外面講,吵死人……」,我好奇地探頭大廳前方望去,看見他是在罵雪櫻,身材健碩高壯的雪櫻當時有些惶恐,竟不發一語地走到我這邊。

她告訴我,她是與跟她母親的室友在聊天,那位罵她的男子是中風已住進來很久了。

雪櫻,是老媽剛住進來沒幾天在這裡認識的,小我十歲,她母親今年已91歲,39歲就守寡,她有2個哥哥1個姊姊1個妹妹,母親在市場做小生意,含莘茹苦將他們5個兄弟姊妹拉拔長大,2位兄長皆已去世。之前她母親因在家中摔倒送進屏東榮總手術,出院後便轉送到這裡安養,有時她自己單獨來或是3姊妹一起來探望她母親;所以,我經常會與她們姊妹碰面,她母親沒失智意識還很清楚。雪櫻,手很巧精通裁縫,不久前還縫製一條老媽在用的輪椅安全帶送我……。

我發現是那傢伙,他坐在一張方桌前,我老媽就坐在他對面。從剛才到現在我始終戴著口罩,我走到他旁邊,看著他說:「事情頭尾你都不知道,你是在講甚麼話?!」我並沒有動氣語氣很平和。

畢竟他完全不清楚事情的原委,所以,他說話總是言不及義,只有一直重複那句『把人帶回去,就沒事了啦!』我根本不想理他,突然他冒出一句:『不孝女!』櫃台兩位護理師似乎發覺場面立即要失控了,她們已經站起來,隔空一位叫著那男子的名字,另一位則叫著「大姐」,試圖安撫我們一觸即發的衝突。

我不理他轉身往外面走去,詎料,才走23步,又聽見他叫著『不孝女!』找死啊!我回頭,再走到他旁邊,本來想指著他鼻子說:「老娘大尾鱸鰻都不怕了,像你這種只會在這種地方『吠』的泥鰍算甚麼東西!」不過,我還是嚥下這口氣,才第一次不要將自己的底牌那麼快掀開,我不急不徐地說:「我家只剩下我一個人照顧我媽媽,你說,我要怎樣不孝順?!」出乎我意料,他此時突然低下頭說:「我家也只剩下我……」那兩位護理師相當緊張,依舊不廷隔空呼喚我們,我看那傢伙此時居然氣焰已不再如先前那麼囂張,便轉身走向大門。日日都在修行哪!

回來,我把這件事說給雪櫻聽,她告訴我,她母親說,那傢伙很會對裡面的住戶大呼小叫,而且幾乎都是女性;我這才恍然大悟,喔,原來他想在裡面當小霸王,他萬萬想不到這回踢到鐵板了。我懷疑是護理之家在縱容他?!

隔一日,我再去探望老媽,心裡已磨刀霍霍做好準備,以靜制動;如果那傢伙又向我挑釁,上次只是先暖身,這回出手絕不留情,看我如何當眾收拾他,讓他見識甚麼叫「惡女」!

雪櫻也來了,那傢伙也在大廳內,雪櫻一反常態大聲向我說,她要再縫製一條防水圍兜送我老媽,是她最近在網路學到的,接著又跟我勾肩搭背表現的很親暱,最後攬著我一起走到外面。我知道她是故意表態,要讓那傢伙及護理師們知道,她跟我是同一國是很麻吉的,哈哈,可愛!

12月初,一天我去看望老媽,發現她圍兜內的黑色背心並不是她的,我掀開看,左胸前明明用白色的筆寫上很大的字『滿妹』,即便當下怒不可遏,我還是忍下來,走到櫃檯前,此時護理中心那位胖胖的,年紀是所有男女工作人員最大的女主任(後來才知道是叫黃萍),站在櫃台外正與倆位櫃台內的護理師聊天。我告訴她們狀況,那位主任只淡淡地說,沒關係馬上請看護幫她換掉。

麗緻綜合長照機構,管理絕對有問題,住民家屬有怨懟時,上下槍口一致對外,不會自我檢討,也沒人出來緩頰;而他們自己發生問題時,卻是輕描淡寫帶過。

再隔一日,在大廳門廊遇見雪櫻,她手上拿著一件長袖毛衣說,看護將別人的衣服穿在她媽媽身上,害她母親全身發癢;然後她拿著衣服快步走到大廳向護理師們反應。

我去電請教個管師關於長照的一些知識與規定,隨口向他說這家護理之家會將住民彼此衣服穿錯,個管師聽後很不以為然,他說這種張冠李戴是一件很嚴重的過失,誰敢保證對方沒有傳染病?!他給我一個縣府專管護理之家的電話,建議我向他們申訴。

其實,我也有自己的難處,並不想將彼此關係搞得很緊張甚至弄僵。我自會堅守分際,也不逾越做人處事的原則、不落入他人話柄。

先前那位李姓護理師與我聊天時,她說有些人(應該指的是住民的家屬)以為花錢就是老大,當時老媽剛入住不久,我不好意思當面指正她;其實,誰也不願花錢找氣受啊!畢竟這是個供需關係,雙方各取所需,無所謂誰大誰小,彼此應該要懂得換位思考。

不管何種行業,時時都在做功德,一旦蓄積太多怨念,影響自己的福報甚鉅,或許罪不及己,也許禍延子孫哪!(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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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彷彿在寫短篇小說……

111日星期五,晚上,固定一星期至內埔那家國術館鍾先生處整脊,再順便去看一塊建地。

之前的BOSS,在我去54夜旅遊當天line給我建築平面圖,說他最近在內埔買了一塊地,我應允度假回來後再去看地點。回來後去看卻看錯另一塊同地段的建地。

整脊後,因為路不熟我還問鍾先生勝X路是在哪邊,最後還是用Google才順利找到該筆建地;現場拍照line給前BOSS,便驅車準備返家。

路不熟又是晚上,人來人往熱鬧的大街上,前方是綠燈我仍舊放慢車速緩緩直線前進,跟著車上音樂節奏手指輕拍著方向盤……

7點半左右,突然,車子右側傳來碰撞聲響,趕緊停車並打開警示燈下車查看。

一位穿著長褲,腳趿著一雙園丁鞋(一看就知道是仿冒品),她從傾倒的機車迅速站起來,對我說:「我人跟車子都沒怎樣,我要走了……」其實,從她的方向一眼就可以看見我車子的保險桿右方已傾斜下垂,我的方向則完全看不見,當下也以為車子沒事,本想放她走。

突然腦際閃過,曾經有人提醒,即便車禍當下以為雙方都沒事,不報警而逕行開車離去,事後會被對方依「車禍肇逃罪」送法辦,就有理說不清了……

「妳不能走喔,我要報警,我拍下妳的車牌了……」此時,一位正巧路過全程目擊車禍過程的一位年約四十左右的女子,悄悄走到我身旁。

我拿起手機拍下她機車牌照,看著她自作聰明將她的機車移動到我的車子前方,欲造成是我撞她的假象,口罩內的我冷笑著冷眼旁觀她愚蠢的舉動……我有行車紀錄器;還有,剛才下車前經驗告訴我,我自己沒半點錯,讓妳去玩吧!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那位陌生的女子提醒我要立起警示三角架,我從沒用過,那警示架還是嶄新的,因為在十字路口此時已經紅燈,我手忙腳亂就是拉不開三角架的底座。此時,斑馬線那端很多停等紅燈的機車,其中前面一位騎士發現我的窘境,唯恐我沒聽見,他拉高嗓門連喊數次:「把下面的鐵條拉出來就可以了!」總算幫我解圍,哈哈,難怪高人說,我的貴人都是陌生人,準哪!

架起警示架,那位陌生女子便建議我們到紅綠燈下等警察來,她偷偷告訴我:「剛才妳車子原地不動,可是對方有移動她的機車喔……」

我告訴機車女車主我的車子有車損喔,她居然回我:「不是本來就這樣的嗎?」我跟那位陌生女子都默不作聲,我只從鼻孔發出『哼』,懶得與她理論。

警察來了,看見我們都沒受傷示意我們雙方當場和解就可以,我告訴他我有車損,他才走過去查看我的車子受損狀況並拍照,隨後要我們去交通隊做筆錄~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2024 一件小車禍,透析人性光明與黑暗面

與警察交談中,我看見那位陌生的女子默默地離開,她是這幾天剛從台南搬來內埔的,我用充滿無限感激的心,目送她消失在人群中,謝謝妳!

在交通隊,那位承辦的警員唐先生看過我的行車紀錄器後,對那位女車主說:「是妳不對喔,騎車都沒在看的啊!」他交給我兩張「報案三聯單」~

1  2024.11.01 內埔交通隊報案三聯單.jpg

那位女車主說她機車保費很高,一年三千多元,是投保台灣產物保險公司。

離開交通隊前,我特地走到她身旁提醒她,保險公司會幫她處理的。

次日星期六、日,保險公司沒上班。

114日星期一早上,我便攜帶所有資料,去我的保險公司旺旺友聯保險公司報出險。

承辦小姐要我敘述車禍經過,然後再依她口述填寫車禍緣由。她只簡略說一句:「因為對方突然『ㄍㄨㄟˇ ㄑㄧㄝ』……」我驟然停筆,一臉茫然問她:「哪個ㄍㄨㄟˇ啊?」她隨即吐舌並將雙手弓起提到兩隻耳朵前,對我扮鬼臉。

坐在旁邊不知是來幹嘛的一位男士見狀,補充說:「是鬼怪的ㄍㄨㄟˇ,突然的轉彎,年輕人都是這麼說的~

又長知識了,今天剛學到的新名詞,鬼切、鬼切、鬼切……

下午旺旺承辦業務馮先生傳簡訊給我,確認備案完成。

整整一個星期我都不敢開車出門,下雨天去探望老媽只能騎機車去,造成我生活上的不便,碰上了只能忍氣吞聲。

一星期過了,仍不見對方保險公司與我聯繫,117日我去電旺旺友聯找馮先生,他說114日下午4點半左右,他有去電車主吳女士,提醒她這幾天要向她的保險公司報出險。然後他要我也打電話給吳女士。

於是,當日早上9點半、中午1315分、晚上647分去電吳女士,她始終不接也不回。

118日早上再度去電馮先生,告知對方不接也不回電話,他便要我先行去保養廠估價,然後再將估價單傳簡訊給對方。

下午我依言至我的車子原廠,我將情況告知維修場組長,不久他給我一張估價單,說這是我自費的估價單,若對方有報出險保險公司願意支付,我再過來~

2024.11.08首次估價單金額14585元.JPG

他要我稍待ㄧ會,將車子略為整理讓我不會有壓力敢開出門,並ㄧ再叮囑我將估價單拍照後傳簡訊給對方。

回家後我立即傳簡訊給吳女士並附上估價單~

2024.11.08下午4點02分傳簡訊.jpg

2024.11.08下午4點02分傳簡訊2.jpg

依舊是杳無訊息,連馮先生去電、傳簡訊也都不聞不問。

多方猜測,那位吳女士可能是無照駕駛,怕一報出險就露餡了。

無奈之下我去電內埔交通隊承辦警員唐先生,他說那位吳女士有駕照,機車也是她的名下;有可能她沒保第三責任險,所以在逃避責任,於是,我請他將本案轉送內埔調解委員會。

https://smilerita929.pixnet.net/blog/post/120583396

https://smilerita929.pixnet.net/blog/post/120617682

2020年在麟洛發生被追撞車禍,也是旺旺友聯承保,當業務員知道我無肇責後,他直截了當告訴我,這件事他們不會出面,讓對方保險公司處理。就這樣放我單刀赴會獨自出席調解委員會,面對車主、對方保險公司,讓我自生自滅。

我告訴馮先生這件事,他請我放心,他會陪我出席調解委員會的。其實,我的保險1225即將到期,我倒是要看這件車禍旺旺友聯處理的態度,再決定是否續約。

此計終於引蛇出洞,將吳女士逼出來。

1115日星期五中午時分,吳女士終於來電,說車禍後她就北上去桃園找她女兒在那裏住3天,今天收到調解委員會的通知,載明1219日上午9點調解。原先她是投保台灣產物保險,後來經朋友介紹,十月中旬才轉到旺旺友聯,她擔心剛投保沒多久保險公司可能不會理賠,所以才沒去報出險。而她之前接到馮先生電話以為是她的業務打電話給她,說馮先生告訴她121日去報出險就可以了。她在屏東榮總照顧老人,她問我維修費是14,588元嗎?想私下跟我和解,約下星期一在旺旺友聯公司和解,確實時間她會再跟我聯繫。我還告訴她,她有甚麼困難可以打電話跟我談,我可以幫她解圍,不必要不接也不回電話?!

內埔調解委員會通知書.jpg

我打電話給馮先生,吳女士說你告訴她,121日報出險就行了。馮先生很不以為然,說他怎可能說那句話?我說用膝蓋想他也不可能這樣說。唉,歹年冬,怎會碰上這種人啊?!

然而,1116日星期六、1117日星期日、1118日星期一上午,她都沒跟我聯繫。

直到中午1218分她才來電,說她住龍泉目前正下大雨,如果下午3點半沒下雨,我們就在旺旺友聯公司談和解,若下雨就改明天早上十點鐘。

我趕緊去電馮先生,結果,他同事說馮先生今天請假,要明日才會上班,我便請他轉告馮先生上班時與我聯絡。

1119日星期二早上845分馮先生就來電,我將吳女士約早上在他們公司和解之事告訴他。他說早上他在辦公室,他會先將合約書打好,金額部分空白,等我們來簽和解書。

詎料,936分我接到吳女士電話,但對方卻是位男士,說話語氣不很友善,要我早上和解不用去了,吳女士已向保險公司報出險。

我去電找馮先生,他說樓下同事說方才吳女士有來要報出險,但卻沒帶任何證件……

當日,中午1202分,旺旺友聯另一位林姓業務傳簡訊給我,告知他承辦吳女士出險業務。

幾日後馮先生來電告知,這件車禍事件因為雙方都是同一家保險公司,因為他較熟悉本案,所以,就由他一人承接下來。他還告訴我,吳女士是被她老公罵,才來報出險的;所以,那天打電話給我口氣不好的男士,應該是她的老公。

好啦,現在情況是球員兼裁判了。

過幾天馮先生告訴我,吳女士已同意負全責,要我將車子開到保養廠修復,費用將由他們公司支付。

1125日下午,我將車子開去保養廠,說要等23天才可領車,當時就將車子放保養廠,自行坐計程車回家,車資215元,我向司機索取收據備用~

2024.11.25車資.JPG

回家後,我反覆思考著,來回車資430元,雖然金額不多,但對我來說根本是莫須有的支出。

次日1126日,我去電馮先生,告知這筆來回車資我也要一併求償;他搬出法律說保險公司是不會支付這筆費用的,要我打電話給吳女士要她支付這筆費用。

949分、1111分、1229分,連續去電吳女士她一如既往不接也不回~

2024.11.26去電要求支付交通費沒接也沒回電.png

1127日上午,我告訴馮先生情況,麻煩他打電話給吳女士轉達我的訴求;結果,馮先生告訴我,吳女士也是不接不回他電話。

此時我幾乎失去耐心,我向馮先生說,如果,這件車禍我有半丁點責任,那麼這筆錢我可以吞下;還有,一開始她能展現出誠意不迴避責任,這筆錢我也不會向她追討,我現在是在爭一口氣,希望這件事情他能換位思考。馮先生很無奈地說,他能體會我的心情,那麼1219日的調解就不要取消,他會先將和解書打好,等那天調解吧。

至少,直至目前為止,馮先生的處理態度我算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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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內埔調解委員會不愉快的經驗,心中陰影始終揮之不去,若果調解委員會仍持續一貫傳統,不問是非胳膊往內彎,一面倒維護他們的鄉民,可我這回早已磨刀霍霍……

11月28()計程車到車子車廠將車子開回,車資同樣215元,下車前同樣向司機先生索取收據~

1 2024.11.28 車資.JPG

向維修廠服務人員表明來意,他要我先簽和解書,我說今天不簽和解書;服務員說那麼要先自行結帳後始能將車子開走,告訴他:「我要先看車子。」

隨後他請組長將車子開過來,我彎身看一下問他:「保險桿有換新的?」「有。」他心虛地回答。我輕『哼』一聲,睜眼說瞎話,哪有換新的?!俗話說,保養廠若有良心,則賺不了錢!果然,放諸四海皆準!

那位組長陪我走進辦公室,櫃台小姐拿出帳單,林林總總的明細,那位組長說:「後來有發現妳的XXXXX也壞了,所以又再加上……」我又『哼』一聲,說那麼多,反正我也不懂~

2  2024.11.28先行付費17550元.JPG

接著他又說:「金額會比妳那天來估的還高一些,因為,那時是估自費的,現在保險公司要支付的就會不一樣;但,如果調解成功,保險公司會全額退給妳……」

那天用那張Master信用卡簽帳,45天後才自動轉帳扣款,1219日內埔鄉公所調解委員會召開。來得及,到時大家都看著辦! 嘿嘿,早在我的算計中!

118日來,估價金額是14,585元,今天結帳金額變成17,550元,多出近3仟元,這筆差額流向誰?司馬昭之心哪!

江湖在走,『眉角』我懂,放心我不擋人財路;可一旦我不簽和解書,誰也休想從中得到好處。

我是個心思縝密、善於抽絲剝繭的人,不給我公平合理的解決,到時連保險公司都有事。

我心裡相當篤定,區區430元,倘若調解失敗,不惜告上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再請求精神賠償。重點是,如果走到這一步,我根本不需要律師,這是我的優勢,到時,車主、保險公司,大家走著瞧……

122()開心地與一票同學再去四重溪泡湯,空檔時發現手機有吳女士未接來電,回電給她。她約我這星期四(12/5)早上10點至11點還是在旺旺友聯碰面,她不想去調解委員會,要私下與我和解。

下午,當我正要驅車返家,馮先生來電再確認,囑咐當日要攜帶的資料與證件。

於是,我好整以暇期待那日不會再橫生枝節,反正我還是堅定立場決不妥協。

125日,1040分騎機車至旺旺友聯,吳小姐還沒到,一會兒馮先生從樓上下來,是位年輕的帥哥,將他交代我要攜帶的資料與證件交給他,我不禁誇獎他:「你好年輕。」

時間已超過11點,吳女士與她老公才姍姍來遲。

事已至此多說無益,懶得跟她嚕嗦,全程我大都保持沉默,簽完和解書,她將車資430元遞給我,我才說:「如果,這件車禍我也要負責任,這430元車資,我不會向你索取;因為是沒有,所以,我必須向妳要回車資。」

2024.12.05和解書.jpg

離開旺旺友聯前,我謝謝馮先生他服務的很好,並沒說『再見』;到外面也沒跟吳女士說『再見』,便騎上機車揚長而去。

這種場合、這種事情,還有這種人,千萬不要說『再見』!(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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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抽血室出來,便就近坐在門口走道第一排最靠邊位置,用右手輕按剛剛抽血的左手。

多數人都坐在靠左邊走廊那邊的座位,我這邊則只有零星幾個人,斜後方坐的是一對年輕人,正開心地聊天。

今天懶得戴錶,便將手機放在腿上,為的是要看時間;剛才幫我抽血的小姐說要按15分鐘,眼看只剩3分鐘我就可以離開醫院了。

這時,一位大約四十左右的男子從右邊走道走過來,直接就在我面前停下來。

他右手拿著一張白色紙張遞到我面前,說:「我是大腸癌第一期,我還差700元,妳可以幫我嗎?

我發現上面還有一張破舊的身分證,然後我又看見他腳上穿著拖鞋,身上只穿一件單薄的襯衫及長褲,這種穿著與這寒冷的天氣實在是非常格格不入。醫院裡的人幾乎都穿著厚重的保暖衣物,甚至還戴帽子,我也是這樣穿著啊。他全身看起來有點髒,是比街友還好一些些而已。

「你可以請服務中心幫忙啊。」我跟他說。

「他們是不管這種事的,我只缺700元,拜託妳可以幫幫忙嗎?

於是,我將紙張拿過來看,那是一張20231218日的醫院繳費單,繳費明細最後一行是750元。

經驗告訴我,如果繳費完成的話,這張單子是不可能攜帶出來的;我再將那張身分證拿過來看,但,謹慎如我此刻竟疏忽了,沒有核對那張繳費單上的名字與身分證的名字是否同一人。

他不死心地再三懇求,我本來想離開座位閃人,可是,我又於心不忍……萬一他真的急需幫助呢?何況只區區700元,如果真被誆騙的話也是小損失而已,就當作是做了一樁功德吧。

最後,不敵憐憫之心下,我從包包拿出皮夾,從裡面抽出700元遞給他。

向我道謝後,他便消失在左邊走廊……(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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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去OK超商領蝦皮1件網購,貨到付款320元。

正在櫃台付款,那位中年櫃台人員突然說:

  「妳另外那件遺失的貨,是多少錢?」當下沒有反應過來,有點錯愕:

  「遺失?

說完我已意會,這幾天蝦皮通知我買DHC三樣東西已延遲到貨,他們正在查是甚麼原因,原來是遺失。

  「那件是遺失的?」我問。

  「是啊,調錄影賣家確實有出貨,是在我們店裡遺失的,所以我要賠……」

      「我馬上查……」我取出手機打開蝦皮APP。「是1086元喔,你是老闆?

      「是啊,收妳這件我才賺20元,這下我要賠1086元了……」老闆很無奈地說。

      「也真是的,維他命也有人要偷……」為老闆難過可也只能這麼說安慰店家了。

蝦皮是會做退款動作,我並不擔心。我目前是蝦皮白金蝦會員,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真的很「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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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31日下午,手機收到蝦皮購物簡訊,稱34月發票幸運中獎。便查34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卻沒此組號碼,直覺認為是詐騙訊息,便去電客服中心,直言以為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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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小姐確認並非詐騙訊息,我是中了他們的雲端發票,我好奇追問中獎金額是多少?她們無法查出來,我必須在他們合作的全家便利超商的FaMiPort上,輸入蝦皮提供給我一長串英文字母及數字交雜落落長的【兌領獎號碼】及【會員編號】後,螢幕上中獎發票資訊頁面,就會顯示「原消費金額」及「中獎金額」,再列印中獎發票後就可在櫃檯領取獎金。

這種揭曉獎金的方式,很特殊也是會引誘人犯罪,因為,這讓人有無限遐想……或許一千萬得主是我?!最後她提醒在66日後方能兌領獎金。

從來不知道有蝦皮的雲端發票中獎,後來才發現原來不只是我後知後覺,連辦案警察也不知道有這回事。接著便上網Google,真的有耶,而且中獎金額跟統一發票一樣最低是200元,只是還有500元,最高也是1千萬元。

好奇心驅使也很想知道到底是中了多少金額,我以為可以先行列印發票,待66日後再兌領。

我用一張便條紙當小抄,將【兌領獎號碼】及【會員編號】寫在上面,以方便FaMiPort的操作,當晚便去附近全家超商。

待我將包括蝦皮商店代號及兌領獎號碼、會員編號完整輸入後,螢幕卻出現【查無中獎資料】,不信邪,再重新操作2次都是出現同樣訊息。

我懷疑是我操作錯誤,於是,我拜託櫃台一位長髮往後紮的男店員幫我輸入,他要看簡訊內容,我便將手機遞給他。然而,也是同樣結果,他將手機還給我,他回櫃台拿出自己的手機再走回機子前。

他又要求我將手機給他,結果,他說:「簡訊妳沒看仔細啊?有寫要6號後才可以列印領獎,今天是31明天才61號啊! 」接回手機看個清楚真的是這樣寫著。我不停地向他說抱歉,就這樣轉身離去。

事後冷靜回憶此過程,真是豬腦袋,自認一向心思細膩,竟然大意失荊州,完全沒有防人之心。離開前我並沒有將螢幕上所有的中獎資訊做【清除】或【回首頁】的動作,直覺此事應也是鑄成被盜印的途徑其一……

接著,當晚簡直是鬼遮眼,我居然又將該簡訊大辣辣地PO在我的FB上。這應該也是遭盜印的途徑其二……

我不是個名女人,不過是一介名不經傳只求低調生活的小人物,不是熱門的臉書,歹徒經由臉書弄到我的資訊而盜印,機率似乎微乎其微。

過後那幾天,凡夫俗女如我,真的就做中大獎的春秋大夢;但,我不貪,因為自知耳垂不夠厚,福報也不夠深,只要中個幾萬塊就快樂得要升天啦,哈哈!

68日早上10點多,滿懷憧憬我又再去那家全家超商。

發現FaMiPort旁的影印機上貼著一張【故障】紙條,我問櫃台一位不認識的男店員(後來才知道他是店長),這樣我就無法列印東西囉,他說:「是啊,也不知道哪時候才會修好。」並介紹我去另一家位在學校對面的全家超商。

去他說的那家全家超商。當我將完整資料輸入FaMiPort時,螢幕立即跳出【中獎發票資訊】,這時,我才知道是消費529元而中了500元。然而,震驚的是,最後「領獎方式」下方竟顯示【已列印中獎發票】,這讓我不明所以。

2.JPG

請教女店員,她走到FaMiPort前,瞄了一眼螢幕,說:「這就是說,妳已經列印這張發票了;昨天妳有來,是我幫妳操作完妳列印後就領錢了呀!」我嚇了一跳,見鬼了!

「小姐,妳們這裡今天我是第一次來。」我冷靜地告訴她。

她問明事情的原委,要我再回去原來那家超商,問那天幫我操作的店員有否幫我列印出來?

我再跑回原來的超商。將事情來龍去脈告訴那位店長,他就打電話給那位長髮男店員。

長髮男店員說他沒有列印發票。整件事頓時墜入五里霧中,當下便在店裡打電話給蝦皮客服中心,向他們報備中獎發票已被列印,客服說他們會請金流單位調查,請我等候消息。

中午,再度去電客服中心,並告訴他們只要他們有消息,我就採取行動準備報警,客服人員聞言突然靜默半晌。

其實,來自朋友們的推估,不排除個資外洩,蝦皮有內鬼,因為他們內部有我的個資,也是遭盜印的途徑其三……

下午,收到蝦皮的e-mail,重發中獎通知。並提醒【若仍顯示已被列印,請提供完整操作影片,以利客服確認。】

我重新操作還是同樣顯示【已列印中獎發票】,我便將錄影回傳e-mail蝦皮客服,靜候他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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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日上午1145蝦皮回覆,說這張發票已在202266日上午002831在代號015634的超商有列印記錄,要我確認是否有親友代為列印。

我依超商代號查出該超商確切位置,便去信回覆蝦皮【不是親友,經查是在嘉義的全家「上新店」,我找消保官再報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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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查出該超商地址後便去電,接電話的一位女店員S小姐相當熱心,當她接獲這訊息後,幫我去電蝦皮確認那張發票號碼,並向國稅局詢問該發票已兌領否?國稅局說還沒兌領,因為必須填上領獎人資料,可能因為如此歹徒身分就曝露了,所以,就不敢兌領。

她調出事發凌晨錄影帶,發現一年約卅、四十歲胖胖的男子,一進店內神色就鬼鬼祟祟的,還不停看手機,懷疑資料是他人給的。

原本打算親自跑一趟嘉義市報案,但S小姐勸我到自家附近派出所報案即可。

之前,為了失智老媽走失民眾報案,他們竄改事實一事讓我對自家附近這家派出所心生不滿;但此時只能勉為其難照她囑咐做了。

雖然我與S小姐素昧平生,在與她連繫的幾通電話中,卻能深深感受到她是位古道熱腸、嫉惡如仇,一心想打擊犯罪的好人。

614日中午我先去派出所諮詢,警察居然依我給的雲端發票號碼,上網查34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說:「這號碼沒中啊!」哈哈,這回他們也長知識了。警察說我必須要將所有資料列印出來才能報案,跟警察談了一會後,心中已有定見。

其實,基於一念之仁,我本意不想報案,不過區區500元,卻是屬刑事侵占罪,民事是不當得利罪;如果犯案處離住處不遠,或許可以私了放他一馬。但,如今,卻遠在嘉義,我只想要真相,逼我不得不出此下策。

615日上午,列印完所有資料。10點左右,我按了派出所外的報案鈴,正式報案。

裡面都是年輕的警察,有2位警察負責承辦,我將他們需要的資料連同嘉義那家超商地址也提供給他們。我發現他們對承辦這方面的事務相當不積極,也或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心態吧,所以,完全不會換位思考。

我再三強調這筆獎金只夠買5個便當,我也必須摒除那3項先入為主的觀念,我要的是請警方幫我查出事實真相,到底對方是從哪個管道取得我的中獎資訊,讓自己有所警惕。

報案過程中,後面一位員警居然開口說,因為對方只列印發票尚未兌領獎金,我並沒有損失,何來的侵占?!

他應該認為,只是為了區區500元我就報案,未免太小題大作?!

原本坐著的我,當下站起身,說我父親也是警察。就是因為對方先下手列印發票,造成我後面已無法再列印發票兌領獎金,這已經影響到我既有的權益,兩者互為因果,怎可說我沒損失?!

真想說,你是吃屎的膩?!一點知識、常識也沒有!虧你還是名警察人員!

接著,我義正嚴詞告訴他們:「數十年前,屏東市發生數起搶劫案,警方苦無半點蛛絲馬跡,久久無法破案,被上級叮得滿頭包。某晚搶匪對我下手搶劫時,我還騎著只有50cc的機車追逐搶匪一程,被我記下機車車牌、顏色,及搶匪特徵;最後,終因我提供的寶貴線索三日內警方便將該搶匪人贓俱獲逮個正著宣告破案,當時,我報案的也是你們這裡。」我說完全場頓時鴉雀無聲。

做完筆錄,其中一名員警電話詢問該超商是屬哪個分局管轄,聽他複誦是第一分局。所以,他們會將此案移給該分局,日後案情後續進展該分局偵辦員警會與我連繫。

整個案情如《福爾摩斯探案》般撲朔迷離,讓我甚是期待能早日水落石出;案情會否急轉直下出現令人出乎意外的轉折?!

每件事情的發生,會因每個人的智慧不同,思考的方向自然會有顯著的差異。我是個善於抽絲剝繭的人,即便再複雜的事情,我也能從紊亂中理出頭緒來。

微罪不舉?!!現今社會太多奸人,我絕不容許姑息養奸。那搶匪、這笨賊,找上我,算你們倒大楣!(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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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說,如果,那位比丘尼不是修行人,我想她(以下簡稱師父)的態度絕對是氣急敗壞;不過,這件事更讓我覺得一切冥冥中自有定數……

當我跟師父說不好意思這房子我已售出,且已收訂金10萬,這幾天就要簽約。師父仍從灰色居士服口袋內拿出一本存摺,說:「我今天特地帶郵局存簿就是要來跟妳下訂金的。」我還是再三跟師父說抱歉,為時已晚。

然後,她似乎心有不甘,說:「可以再讓我看一下後面嗎?

於是,我引領師父到一樓小套房後面,再瞧一眼那個只有半坪大的法定空地。看完師父不發一語,問我吃過午餐了沒?我正好剛用過午餐,師父便拿出在路上買的素食便當,一面用餐一面與我聊天。

之前師父與大女兒已來過一次,原本師父是跟我約好,星期三下午要拿10萬來下訂金,而且是要買現金的。結果,星期二那天下午,師父與大女兒帶一位中年男士來。

她們並沒為我介紹那位男士的來歷。他要求看藍圖,一開始我發現他將藍圖拿反便糾正他;接著他向師父大女兒說:「這棟房子的一樓很浪費空間,有很多空間無法使用。」

我聽了很不以為然,便回他:「這棟房屋地坪17.24坪,而實際上,它只留後面那一小塊約半坪的法定空地,一樓前面雙車庫,後面有一間小套房,這哪裡有浪費空間?!

聽完我的解釋他不發一語,全程他並沒參觀房子及看所有權狀還有使用執照。最後他要先行離開,上車前笑著跟我說:「憑良心說,妳們的建材倒是用得不錯……」

師父跟我說,原來那天來的男士是名建築師,是她大女兒朋友的朋友。那天回去後,他跟師父大女兒說,這間房子是共照,產權不清楚,以後房子要賣很麻煩,不要買!

我聽了,不禁傻眼,她們運氣可真不好,偏偏遇上一位三流的建築師。事實上,這棟房屋是獨立產權,並非他所說的是共照;再說,身為一位持有普考不動產經紀人證照的我,做事相當細心謹慎,如果真有產權不清楚,會陷自己於不義?!依我個性早就掛冠求去。

而在那個星期三早上,一早上班我就持香向土地公乞求幫我另找客戶。

結果,就在那天下午1點多鐘,客戶C小姐打電話來,說她住附近大樓,之前一直在找房,經過這裡她也拍照給老公看,老公看外觀說房價鐵定不便宜,遲遲不敢過來問,直到與我洽談後,便在2點多鐘帶2個女兒過來賞屋,想不到她與女兒都很中意;當晚便又帶老公來,當場取出10萬現金馬上要與我喬價格,唯恐是衝動型客戶,我予以拒絕,跟她說次日我休假,若有誠意請在後天星期五早上再來。

果真在星期五早上她依約前來,也順利收下訂金,她也相當滿意價格,真的是皆大歡喜。她可是土地公帶來的客戶啊! 其實,這間透天新加坡式房子,按理應該是師父她們買下的,想不到變生肘腋。

簽約後師父還不死心仍存一絲希望,打電話跟我說,她那位資優生的孫女,這段期間看了許多新舊屋都不喜歡,唯獨執著喜歡這間房子;師父問我貸款多久會確定過關否?我說大概一兩個星期。師父說她會等……

事實上,大局已定,C小姐也知道黃雀在後,她心意很堅定,即便萬一貸款成數不足,也寧可借錢湊足自備款;幸好最後盡如她意,算是圓滿一樁事。

而師父應該悔恨莫及,不該找個三流的建築師當狗頭軍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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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日,星期四早上。下雨過後,獨自開車如期到麟洛鄉公所接受車禍調解。

9點鐘開始調解,近9點鐘了,在鄉公所後方找不到停車位,唯恐遲到有點心慌…索性將車停在公所門口,還好不只有我停在那裡,心裡就較踏實些。

匆匆走進鄉公所,問一下門旁的服務人員調解室在二樓,直奔上樓。調解室門口一位年輕人打量著我,判斷應是兆豐產險黃姓理賠員,進門藍姓車主站在門內,我客氣地問他將車停在哪?他說今天騎機車來,接著說他有跟保險公司說……我不想聽下去,笑一笑就逕自拉開那張U型調解桌左邊的椅子坐下。

現場調解的有調解會主席、調解委員、秘書等三位。

我發現與藍姓車主坐在我對面的黃姓理賠員,不時往我這邊偷瞄,似乎在揣度我的虛實,哈哈…

一開始,我將本次請求調解的緣由陳述一遍,最後再三強調,因為到後來車主及保險公司他們都不理會我,所以,才出此下下策,調解的三人連連點頭如搗蒜。

但是,黃姓理賠員提出數據說,我的車子按他們折損方式換算,他們堅持只能理賠一萬五千多元云云。秘書便問我,那2千元的交通費,我要怎麼處理?

我面無表情斬釘截鐵的說:「今天這個調解會,關鍵本來就是在這區區2千元的交通費;我也很不願意為了這小事來這裡,在座各位士農工商各有本分。而且,之前黃先生說如果按照他的方式,我可能會拿得更多;那時我就很清楚表達我的立場,我自認是個很明理的人,不管你用甚麼方式我都不管,但我會配合你,絕不會多拿你們一分一毫,我只要將我所先墊出的維修費15,536元及計程車資2千元,一毛都不少的拿回來;按照剛剛黃先生所提的數據,這次的車禍我自己要倒賠2千多元,這樣對一個無半點肇責的我,難道是我要自認倒楣,這公平嗎?!到今天我的態度還是不變,而且堅持到底。」

黃姓理賠員還是使盡推託之能事,一心要將此事再推卸給藍姓車主,主席說一句「你可以用公司給你的額度處理啊」,我是不懂這話中的弦外之音,也不想去深入了解。

藍姓車主毫不退讓,堅持不付這2千元,始終無法打破僵局。後來黃姓理賠員便請藍姓車主到調解室外一談。留下我與主席、秘書、調解委員,四人就天南地北聊開來。他們說處理那麼多案件,沒遇過為了這區區2千元開調解會;我補上一句「勞師動眾,大費周章」。我頻頻向三位賠不是,實在是浪費他們寶貴的時間,且向他們透露藍姓車主曾當過里長。

想不到,他倆一出去竟是讓我們枯等老半天,可能溝通陷入膠著。主席及秘書面色微慍很不以為然地叨唸著:「2千塊需要談那麼久嗎?!」倆人便不約而同地走出室外。這回剩下我與另位較年輕的調解委員在室內聊天。

又是過了好一會,他們四人終於回到室內,但,主席及秘書臉色有些凝重。我仍一副好整以暇淡定地面對當前的局面。

主席說,他對倆人曉以大義,說此案車禍當下是非對錯早已分明…,藍姓車主最後才願意當場以現金支付2千元的交通費,而保險公司也將在我資料備齊下,一個月內將維修費15,536元匯到我指定的帳戶內。

他們需要是那張15,536元的發票正本(我有拍照存證,萬一發票有中獎還是會向保險公司要回),還有我的行車執照。

在主席、秘書、委員三位見證下,當場與藍姓車主簽下和解書。我再三向他們道謝,不好意思麻煩他們,此樁不愉快的車禍事件總算圓滿落幕。

雖然,自始我是居於對的一方,於情於理是站得住腳;但,「江湖多秋水,人人當自強」,還是得靠自己的智慧去化解啊!(202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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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早上,一如尋常日,驅車走那條鄉道上班。來到朋友K三合院前的紅綠燈口,遇上紅燈便停車,我前面有兩部車。

綠燈亮正準備啟動車子,突然車後一聲,被一部車沒來由追撞。我氣急敗壞下車,後方那部車子年約六十餘歲的車主也下來察看,接著他想上車將車子移動,我喝斥他:「你車子不可以移動啊!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我力持鎮定回到車上從包包內取出手機,將車禍現場前後左右拍照。要用手機報案一時間竟不知要打哪支電話,便問路旁賣麵的年輕老闆,他說打110

肇事的車主頻頻道歉,我打電話給住在對面的朋友K,問他有否在家?

從三合院走出來,看到車禍狀況,K馬上說:「啊,對方不對啦,他要賠你。」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K看見對方車主時,原來他們也認識,當下我天真還以為這樣就好處理,殊不知……。

不一會,警察來了,例行公事吹氣量酒測,丈量現場狀況,折騰好一會,我們雙方便到當地麟洛分駐所作筆錄。那位藍姓車主仍不停地道歉。上班遲到了,即便我滿肚子氣,但念在他是K的朋友份上,想罵他「是趕著去投胎嗎」也只能按捺住,自始至終我沒半句惡言相向。或許因為如此,他認為我人善可欺吧?!嘿嘿!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藍姓車主說他的車險是投保兆豐產物保險公司,當初是經由朋友介紹的;所以,這個車禍他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而後兆豐保險的黃姓理賠員告訴我,必須等分駐所那邊的車禍肇責報告出來後,才能做進一步的動作…,我問他,那肇責報告多久會出來,他說:「可能要一個月,噢,我不能給你確定喔…」居然講這種不負責任的話,我暫時將這口氣隱忍下來。他又告訴我要先將車子開到我指定的保養廠估維修費,然後再請保養廠拍照傳給他們,他們再做確認。

我仔細將車子檢視一番,車子後方車牌的下方被對方車子的前車牌兩側的螺絲擠壓後稍有凹陷,保險桿則有兩道不深的刮痕,受創其實並不會很嚴重。

2020 麟洛一件車禍處理記(上)

於是,我按照保險公司的指示去做。

事後,我將車禍當時拍下的照片傳給在「車禍鑑定委員會」上班的朋友。她語氣堅定地要我不用擔心,以她的經驗我一定是無肇責,安心地先去維修,保險公司一定會全額賠償我。

那段期間正逢梅雨季,車子還可以開,我就沒急著去處理車子。然後又遇上家裡發生事情,於是這件事又再拖延下去。

直到一切都已搞定,心情也較平復;而且時間也超過黃姓理賠員說的一個月,我就去電給他。想不到他說上星期肇責就已出來,我是零肇責,聽完我心裡很不舒服,這家保險公司很差勁,他們竟沒有主動告知我,還得我自己找他們。

過沒幾天,我再去電給他,下星期一早上我車子就會進廠維修,保養廠說需要四天才能交車;進廠這幾天,造成我上班沒有交通工具,我的交通費要由他們負責。他說,保險公司是不負責這部分,只有負責將車子恢復原狀,要我找車主要這筆交通費。

於是,我去電給藍姓車主,說明這件事,他問我多少錢,我說四天總共要兩千多塊,他說,他會向保險公司說。

6/29星期一早上,我按照計畫進廠維修。那天開始我就搭計程車上下班,由保養廠到上班地點車資400元,平日由家裡到上班地點300元,我都向司機先生索取收據。

到第三天下午,保養廠提前來電告知可以取車了,要去取車前我又打電話給藍姓車主,告訴他我要去取車了,並再次提醒他交通費這部分保險公司始終不認帳。他竟說保險公司會負責。

維修費總共15,536元,保險公司已簽認,但因尚未完成和解手續;所以,我得自己先墊這筆錢,日後再向保險公司要回。

次日,我打電話給藍姓車主,他沒接也沒回電,再用另一支手機打也是如此。我便去電給黃姓理賠員,他說早上他打去同樣也沒接也沒回電。看來,這車主已經在擺爛,我必需採取行動了。

跟黃姓理賠員再通幾次電話,他說車主也都不接不回電話,可能連他們的電話也封鎖了。於是,我對他表明我強硬的態度,如果這兩千元的交通費車主不願支付的話,大家調解委員會見。如果,他繼續擺爛,那就法院見;而且,請不要低估我的能耐,一到法院我是不需動用律師的,到時我會讓他賠更多。

那次之後,連續一星期保險公司都沒與我聯繫。於是,我去電麟洛分駐所,請他們將此案轉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我很快就收到麟洛鄉公所調解委員會的通知書,第一次調解時間訂在8/4() 上午9點鐘。

朋友建議不妨打給我的保險公司。結果,他們說因為我是零肇責,不是由他們來理賠對方;所以,他們根本沒理由出面,要我看看第一次調解結果如何再打算。

8/4()那天,仗著零肇責老娘有恃無恐,將單刀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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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是住在同一區域相距不遠,活動範圍自然就相近;因此,我常在游泳池、郵局、大賣場遇見前前男友G的老婆;尤其在游泳池碰見的機率較多。每次與她不期而遇時,她總會對我多看一眼,彷彿與我似曾相識。

   千萬別誤會,我可不是前前男友G的外遇第三者,事實是這樣的……

   G在我家附近開了一家門面看來不錯的診所,幾年前,母親的朋友曾太太,常去G的診所看病,知道他的妻子因癌症去世也好幾年了,二個兒子準備考大學。曾太太好意介紹我與他認識,約好某日我與G見面。

   其實G的狀況我大略了解一些,我有幾位朋友與G的妻子認識,都向我說G的人是蠻體貼的,又疼老婆;況且又是醫生,要我好好把喔。

   就在我與G要見面的前一晚,我在睡夢中竟然夢到與一團霧狀的女人的人形,站在兩棟建築物前,我只聽到她的聲音,她向我解說以前她們是住在三層樓那哩,後來才搬到這棟五層的電梯華廈開業,我始終無法看清她的面貌。很奇怪的,我就意識到她應該是G已去世妻子。

   最後我看見一本很大本的相簿,不停地翻動著,然後停格在一位裝扮得雍容華貴,中長髮型,耳環珠寶佩帶齊全的女人照片上,而且栩栩如生,使我印象鮮明。

   後來我問朋友,她們說那就是G的太太沒錯,生前她就是喜歡如此打扮。

   G見面後過幾天的晚上,他休診時打電話給我,我感覺到他有喝酒。連續好幾次都這樣,我才確定G有喝酒的習慣,有時講起話來會語無倫次。

   起先我本以為他是因為診所那陣子生意不好,又想念他太太才喝酒的。

   有一天中午,他與我共進午餐,席間他打電話給他弟弟,可能是職業的敏感,我從他與弟弟的談話中,覺察到他的財務似乎有問題。果不其然,G坦言他父親給他的辦公大樓向銀行貸款二仟多萬元,想要向銀行申請紓困利率;也想將房子處理掉,拜託我幫他賣掉。我便連絡做仲介的友人一同去看他的房子,看了之後我發覺要處理那些房子並不容易,因為條件實在太差。

   逐漸地我摸索出G所有房地產有哪些?座落在哪裡?而它們的共通點,這些房地產都是他太太在房地產最高點時買的,包括店面、大樓、還有現在開業的診所。依當時市場要脫手,除非斷頭,而且勢必還要倒貼錢給銀行。G說他每個月光是貸款的利息就要五十萬。以那時的房貸利率,一位任職建設公司高級主管的朋友估算,G的房貸金額高達五六仟萬之譜。而且那些貸款要在G六十八歲時才會清償完畢。

   當我了解到G的財務狀況後,我心裡已有危機意識存在。我陷入重重的思考:每天醒來就有債務等著G,這筆債務對我來說無異是天文數字,我不再年輕,G大我六歲;假設我再年輕個幾十歲,愛到深處無怨尤,或許還可考慮。從來因著父母婚姻的不合諧,我始終對婚姻沒有過多的憧憬,總抱著戒慎恐懼的心態,這回我更深深感到惶恐不安。

    有一次在G的診所內,他說有件事是我只要動個筆就可以幫他,原來是他要向銀行辦信用貸款,額度是150萬,要我做他的保證人,我當機立斷,不假思索當場就予以拒絕。這時我想G可能已達山窮水盡的地步了,可是理智告訴我,我必須冷靜,不可以做傻事。

        還有一次,G開車帶我出遊,他是那種會幫女士開車門的射手男,體貼自不在話下。回程時他突然開口要向我借五十萬;因為他向一位患者借了五十萬,最近催討甚急,我又再次地婉拒了,唉!

    我向幾位好友說出G的窘境,原本持贊成我與他交往的朋友,這時都勸我要三思了。她們也知道我並不是那種愛慕虛名的人,醫生娘的光環又怎樣?妳又不是沒看過醫生?妳弟弟也是醫生啊!我更加退縮了。

   有一天,吃完午餐,我打電話給他,他又喝酒了,我一如往常勸他不要喝酒了,萬一酒精中毒怎麼辦?在電話那頭的G突然情緒失控,哭喊著:「以前我太太就是叫我不要喝的。」接著放聲嚎啕大哭!天哪,第一次男人在我面前哭,我心裡有點慌亂,趕忙跑去看他。

   當我到診所時G已調整好情緒等著我,他帶我到樓上的客廳,我看到茶几上的紙上凌亂地寫著股票的名稱;桌上還擺著一瓶高粱酒。G為方才脫序的行為顯的靦腆不安,坐在沙發上我們相對無語良久,也真不知從何說起。

   一會,護士按鈴告知有人要找G,我也趁此要離開,G說要拿印章後才與我下樓,我心存疑惑來到樓下,看到一對年輕男女,我看是銀行的行員,這時我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

   隔年,G向我提起那年的農曆4月想結婚,為此,我特地與同學雲到中部某位聽說很靈驗的算命師那裡卜卦。想不到我只說想問婚姻一事,那老師說:「妳不要以為對方外表看起來很風光,可是當妳嫁過去後會發現問題是那麼多;而且都要靠妳自己解決,妳還要擔負別人的業障喔!」我聽了心理頓時涼了半截,雲在一旁說:「那就不要了!   

   此後,我與G就逐漸疏遠,最後就完全沒聯絡了。

   雖然我承認他對我很好也很體貼,可是現實的因素逼我不得不做絕情的選擇。

   那年的光復節前幾天,中午,我與朋友娥去吃飯,卡拉OK唱個不停。回去我發覺手機有一通未接來電,很奇怪地我有個直覺是G打的,可是我也沒打電話求證。

   光復節前二天的星期六晚上,也是G休診的時間,他打電話給我,果然那日未接來電是他打的。那晚他講了一些無厘頭的話,我都哼哈以對,因為那時我有風聞,這陣子他在另找對象了。

   光復節那天,經過他診所,看見門前懸掛著喜幛,我這才知道那天他結婚了。

   說我不難過,似乎太矯情;心裡委實難過好幾天。

   G結婚後大約一個月,有一天我回家時,母親告訴我有一個男人打電話找我,他說是我的朋友,母親請他留下電話,等我回家再與他連絡,對方卻幽幽地說:「她還會打電話給我嗎?

   我一直想不出是誰,電話打過去才知道原來是G,他要我再幫忙處理他那些房地產,我告訴他請他老婆處理應該比較好,他說他老婆根本不知道他那些債務,我頗為吃驚,不禁罵他怎可如此欺瞞?他說管他的,等以後知道了才打算。以前他告訴女朋友那些貸款的事後,她們都不理他了,我心想他大概是在說我吧!

   G的財務狀況陷入困境,只有二個弟弟知道,他的父母親年紀已八十幾歲了,他不想讓他們擔心,所以始終被蒙在鼓裡。而他老婆是G的母親遠在中部娘家的親戚作媒的。

   G偶爾會打電話給我,我都正色告訴他不要再打電話給我了,這是毫無意義,我也不想玩這種遊戲。有一次他在電話中問我:「妳是不是有將我的八字給算命的看,否則為什麼最後妳不理我了?」我不置可否不予回應。

   這件事逐漸在我的記憶中淡忘。直到前年,父親生病出院後必須插導尿管及攜帶尿袋,我想再找個醫生看看,是否需要永遠如此不便,就帶著父親去給G看,那時G去開會,我先行進入G的看診室,突然瞥見他桌旁的事務櫃上,吊著以前我送給他的永保安康車票吊飾,非常醒目,霎時我心頭猛然一震,有如一隻受驚的小兔,快速地衝出外頭,我極度壓抑著起伏的情緒。

   那天晚上G打電話到我家,關心我父親的病情。他要我父親每月按時到他診所換導尿管及尿袋。接著我思索著,雖然G那裡是離我家近很方便,可是如此一來我深怕又會與G有所接觸的機會,唯恐又會衍生出一些無謂的困擾。我將我的顧忌告訴母親,便轉向公立醫院申請可以到家照護的服務。

   就此我就徹底與G劃清界線,永遠不再有任何牽扯與糾纏。(9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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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季節又到了,最近密集看到那女人的競選廣告,勾起鄙夷之心。

    曾經在他們服務處任職的幾位朋友異口同聲︰她只不過是他丈夫的傀儡!

  不禁又憶起那樁令人憤恨不平的陳年往事……

  廿幾年前,縣內某建商惡性倒閉,一位開廣告公司的朋友阿偉(化名)一直幫那建商做純企劃,他也被倒了一千四百萬,最後經過協商只剩五百萬。那建商向阿偉承諾,半年後找那女人的丈C(當時尚未步入政壇,混黑道)拿。阿偉迫於無奈只能接受;有,總比沒有的好

   阿偉本身有口齒不清的缺陷,拙於表達,所以大都是情都由妻子阿鳳(化名)出面。半年後,阿鳳依約打電話給C,想不到他不是避不見面就是好幾次約好又爽約。

    於是,經人介紹阿偉親上北部向一位道上大哥求援,當時那位大哥已是癌症末期,他很義氣地打電話給C,警告他如果再不處理此事,他拚了這條命一定會替阿偉討回公道!

   C便約阿鳳某日中午時分,在南部一家頗知名的飯店一樓餐廳見面。

   那天,阿鳳單槍匹馬赴會,中午用餐時刻,餐廳客滿人聲鼎沸。C將花花綠綠的鈔票大剌剌地攤在桌上,面不改色地告訴阿鳳,這一百萬是給她的,至於另外的四百萬是他的走路工,要拿不拿隨!

   當下阿鳳幾乎為之氣結,所謂財不露白,C竟不顧她的安危,將大筆的現鈔曝露在大庭廣眾之下。淚水不斷在她的眼眶打轉,她猶豫著是否要收下這些錢。有,總比沒有的好!於是,她忍氣吞聲收下了那一百萬。

    後來,當C要參與選舉時,阿偉本想在投票當日製作一張黑函,將C的惡行惡狀揭露出來;但理智告訴他,他只不過是個尋常百姓,實在惹不起這種角色,只好作罷。然而,他堅信老天有眼,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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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在客服中心正百無聊賴之際,看見前面騎樓有位中年婦人在四處張望,以為是看屋客戶,不敢怠慢趕緊開門趨前招呼。

看她眉頭深鎖幾乎打結,再三邀請才勉強入內,卻始終不願坐下;她有些靦腆地說:妳們的空紙箱可以給我兒子做資源回收嗎?

   我立刻帶她到外頭找工地主任,工地主任告訴她目前施工進度正在貼磁磚,空紙箱工人都會集中在B1一樓,可以叫她兒子隨時來查看有否空紙箱?

   要離去時,我叮嚀她兒子有空時就過來,她突然幽幽地說:我兒子是身障……」心情頓時飄過一片烏雲,難怪她始終愁眉不展。

    兩天後,一位年輕的腦麻患者騎著一輛小型三輪車出現在客服中心前,我與同事阿鴻心裡有數是那位母親的孩子。於是我們忙著指引他哪邊有空紙箱,還到樓上將紙箱拿給他;工地主任也熱心帶他到數量較多的B1那邊。我看到幾步之遙有位中年人默默地坐在機車上觀看年輕人的動靜,猜想應是他的父親在一旁守護。

    年輕人右眼雖有些問題卻長得蠻俊秀,講話非常慢,可是耐心聽卻是句句清楚,言談不俗也有禮,每次要離去時總不忘過來向我們道謝。

   於是,接連幾天,當他來工地時,只要有空閒,我們都會幫他找紙箱;工地裡貼磁磚的女助手有時也會放下工作教他如何將紙箱快速摺好,整個工地充滿溫馨的氛圍。

   有時紙箱及回收東西數量太多,他的小三輪車載不完,會看見他父親開車來幫他載回去,我總會笑著對他說:「恭喜你喔,滿載而歸」他就咧著嘴開懷地笑。

    接連幾天,見他來,只要有空閒,我們都會幫他找紙箱;工地裡貼磁磚的女助手有時也會放下工作教他如何將紙箱快速摺好,整個工地充滿溫馨的氛圍。

   有時紙箱及水泥袋數量太多,他的小三輪車載不完,會看見他父親開車來幫他載回去

    後來才知,他並非先天腦麻,原來他唸幼稚園時,有一天老師疏忽,他過馬路時被車撞倒,傷勢嚴重影響腦部及右眼造成他今天的模樣。

   這天,父親陪著他來向我們道謝,父親是農藥商,家境還過得去,要訓練孩子獨立,「天下父母心」令人感動,我笑著向他說:「你爸爸很辛苦喔…」他似乎心領神會,笑著望著他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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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一個星期沒打拳,休假日星期四清晨6點鐘,天色仍昏暗。千禧公園」步道施工,廣東路、勝利東路周邊業已圍起鐵皮圍籬。悠悠晃騎車繞到文化中心,準備找尋半年暫時棲身之所。

   早起運動的團體或個人,已各自就位。終於看到一處足夠太極拳施展開的空間,可惜地上鋪著地磚,另外畫的白線,不清楚這是作啥運動的場地。今天且將就吧……

IMG_0002.jpg  

   一面打著拳仍眼觀四方,旁邊還有一張石桌及幾張長椅!

   打拳的場地向來都是腳踏實地的草皮,於硬梆梆地磚的場地一概敬謝不敏;因為,對膝蓋會有傷害。

   打到第3段時,突然來了22女,年齡約在五、六十開外,他們將帶來的東西放在石桌上,其中一名男性熟練地打開石桌下的小櫃子,從裏頭拿出泡茶器具。

   反正我也快要打完,馬上就要閃人。

   詎料,一個男的拿起竹掃把,無視於我的存在,不由分說噼哩啪啦大剌剌地掃起地,原本清新的空氣瞬間布滿汙濁灰塵,我招誰惹誰啦?!人性可以如此簡直欺人太甚!

   這陣仗擺明要強制驅離我,而且極具挑釁意味;我一派淡定不為所動,繼續打我的拳。過份的,另外一個女的竟也掄起掃把掃過來,揚起的灰塵與枯葉逐漸引動我的肝火,我持續打拳的姿勢,按捺情緒語氣平緩地說:「你們很沒有公德心!也沒有肚量!」

   他們沒有回應我,仍自顧自大動作地掃地。

   更誇張的,過一會,另一個女的拿了一個黑網,蹲在我腳旁作勢要架起來,我開口說:「你們不能等一下嗎?我馬上就打完了?!

   「妳不能移開嗎?」那女的回我。

    「不能,我的動作是連續的!」

    她將網放在地上。其他兩人仍繼續掃地。

    自認EQ控管還算不差,被他們此種囂張的行徑逼到臨界點,不禁怒從心中起,惡向膽邊生。

    幾分鐘後打完拳,我問他們這裡是在幹嘛的?!他們說這裡是板球場,每天7點鐘他們就開始打球。

    這個場地並不適合我,以後不可能來,只不過當下這口窩囊氣令人無法吞忍,便毫不客氣質問他們太過份了。於是,不管經過的旁人,儘管對方人多勢眾,我可也不甘示弱,與這些「佔地為王」的公園惡霸展開一場唇槍舌戰。

    他們厚顏說:

   「我們在掃地時人家都會走開,只有妳是最皮的!」

   「這裡的地磚是我們花錢做的!」

   「妳可以跟我們好好的談!」

   「我們不怕妳去投訴!」

    他們一再宣示這裡是他們固有的地盤,不容外人入侵;而且從來沒人敢像我一樣斗膽不畏他們的蠻橫與他們抗衡。

    最後,不願再與這些失格與失德者糾纏下去,故意提高嗓門,讓路過者都能聽見的聲調,一再重覆這句反諷的話:「歹勢,歹勢,侵犯到你們的『地盤』!」

IMG_0001.jpg  

    這句話似乎狠狠戳入他們的心坎,也或許心虛他們竟同時噤聲不語。

    離去前,我一記回馬槍再次高分貝丟下那句話:「歹勢,歹勢,侵犯到你們的『地盤』!」騎車絕塵而去……

    隔日上午,為釐清真相,去電文化中心,負責管理的李先生聽我陳述後,說這邊全屬「千禧公園」公用地,哪來私人花費鋪設地磚佔地為王,根本一派胡言,他們會處理這件事。

文化中心後續處理結果已無關緊要,重點是讓那幾位失格者能警惕,並非人人皆可欺。(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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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4月我到內埔的一個建案上班,地點是在一條18米路旁,我每天上班就將車子停放在路旁,道路兩旁都劃著白線,沒劃停車格、紅黃線也沒有、更沒禁止停放車輛的標示,甚且兩旁白線不到60公分處都種植整排的路樹,因此停放的車輛一定會超過白線,我看兩旁大樓住戶都照樣停,我這出外人當然依樣畫葫蘆。

某日中午1點多鐘,我正在午休,突然聽到一聲強烈的撞擊聲,當時以為是工人將廢棄物從工地高處丟下,心理正嘀咕著:「萬一有人從樓下經過怎麼辦?最近已有兩個建築工地出人命了。」

一會兒,工地主任匆匆進來,說我的車子被撞了。

我走到外頭停車處,看見地上躺著一個男子,頭部淌著血,他的機車零件散落滿地;而我車子左後方被撞,車子後面有一輛深藍色小型廂型車,我車上正好有台數位相機,便將現場狀況拍攝下來。

救護車將傷者送走後,那位承辦林姓警員要我我到交通隊車禍處理中心作筆錄。

在交通隊裡,一位到醫院對傷者做血液檢查回來的警員,一進門就大聲說:「我的媽呀,酒測值高達2.0!」在做筆錄時,那位林姓警員Word電腦操作不太行,我便坐在他旁邊教他並一面做筆錄。他告訴我,我違規停車,因為我停車超過白線,對方可能日後會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的控告,要我做好心理準備。

到交通隊索取筆錄準備向明台保險報出險,第一時間拿到時我沒細看,等回到事務所詳讀內容,才發現這份由內埔分局發的報案單,筆錄內容居然變成事發當時,我人是在車上的,我氣冲牛斗去交通隊。

那位林姓警員也大惑不解,怎會變成這樣?

我氣噗噗對著滿室的警察說:「我爸也是警察,有必要這樣『相害』嗎?!」可這時我心知肚明,已經有一隻『黑手』伸入這案件……

後來明台保險告訴我,他們認為肇事責任我必須負兩成對方八成,因為我的確違規停車,我打從心裡有一千萬個不服。

過幾天,對方的姐姐打電話給我,說她有帶懂得法律的朋友到交通隊了解整個車禍情況;她們認定我必須負完全責任,而且一再強調我是違規停車,她弟弟的酒駕卻輕輕帶過。

起先我還沉得住氣語氣和緩地和她談,後來發現她處處倒果為因咄咄逼人,我的態度便轉為強硬。她姐姐發現我是不太好惹的,最後使出苦肉計,說她弟弟四十幾歲未婚,父母都不在了,所有兄姐都在北部,經濟情況不太好,而她弟弟顱內有出血、鼻樑也被安全帽壓斷必須整型、右小腿被機車排氣管燙到必須要植皮,我告訴她我早已向明台產物報出險了,保險公司自會與她聯繫。

過不久,他姐姐再打電話給我,態度與口氣仍是相當不友善,說我都沒去看她弟弟,我很沒良心。我理直氣壯告訴他,她弟弟又不是我撞他的,假設今天是我撞到她弟弟的,我處理的態度就不是這個樣子,那天談話的氣氛弄得很僵。

每次與明台保險負責處理本案的柯姓理賠員聯絡,他都敷衍我等對方拿醫療收據來請求兩成的費用,他已有告知對方的姐姐了。

我發現該員不會主動與我聯繫,總是我在主動,我始終無法了解事情處理的進度如何。到後來他才告訴我對方說要告我,只好等司法的判決了。

林姓警察打電話給我,說要開違規停車的告發單給我,連同當時出車禍時停在我後方的那部深藍色廂型車;並提醒我,對方已對我提出告訴了。

我沒好氣地告訴他:「我每天都將兩旁停車的車子拍照,你要開罰單的話最好全部被我拍到都開罰單,否則我要告你瀆職,並且舉行記者招待會,將整件車禍事件和盤托出……」我強硬的態度,嘿嘿,他真的有嚇到。

於是我每天都把那條路兩旁所有停車的車輛全部照相起來,照他們的認定所有的車輛都是違規停車,每部車子無一倖免。老娘雖不懂得「武嚇」,給你們來點「文攻」的顏色瞧瞧!

至此,我情緒壓抑已達臨界點,某日,怒不可遏地大清早就打電話到明台保險找他們副理破口大罵,什麼爛保險公司事情處理的害我被告,對他們那位柯姓理賠員表達極度的不滿,在我強烈反彈下他們才替換理賠員,人善被豬狗欺喔!這是個欺善怕惡的世界!

我投訴到報社、也向監理單位申訴,它們一一回函給我,認定是鄉公所的確規劃失當,我也告到消保官那裡,控訴保險公司的怠忽失職。

果然,他奶奶的,我生平第一次被告,非常靠北的,名目居然是「公共危險罪」。

承辦的是位女性檢察官,開庭那天她問明原委,我據實以告,並強調真是無妄之災,她當庭訓斥對方酒測高達2.0竟然還敢騎機車。

第二次我接到法院傳票對方又告我「過失傷害罪」,出庭時檢察官要我們自己去鄉公所調解,我們也接受,我倒想聽聽對方到底要求賠償多少?

出事地點內埔,是個典型的客家村莊,調解委員有兩人,其中一人是客家籍的主席,另一位是閩南人。在調解過程中,我將所有車禍相關資料遞到那位主席面前,他連看一眼也沒有,直接將所有資料推開;竟然在眾目睽睽之下,數度用客語向對方面授機宜,教對方的姐姐不用跟保險公司談,直接找車主就好了。因為,我客語嘛會通,期間我還用客語回答那位主席,要讓他知道,在公眾場合理當用大家都聽得懂的語言,這是一種禮儀也是尊重;可是,他偏偏不鳥我,依舊我行我素,擺明了就是欺負我這外地人。

陪同我去的代書友人、明台保險業務,他們對客家話都是鴨聽雷,只能當木頭人。依當年脾氣,我本來想當場拍桌指著他老臉怒罵,可念在那位主席已是七十好幾的老人,萬一我這舉動讓他氣的當場『駕鶴西歸』,整個局就亂掉了,便強忍一肚子窩囊氣。

對方提出精神賠償一百萬,另外醫療費用三十七萬多,總共137萬;明台保險這邊只願對醫療部份負擔兩成,雙方距離太遙遠,絲毫沒有交集,於是調解失敗。

隔天我打電話到鄉公所,對於那位調解會主席不公的立場表達忿憤不滿與抗議。

後來調解委員會重新遴選時那位主席就沒上榜了。

過沒多久,檢察官寄公文給我,表示已將我的案件送到車禍鑑定委員會,他們會以此做判定。

我到車禍鑑定委員會作報告,一個星期後他們行文給我,我沒有過失,責任完全在對方,因此檢察官判定我不起訴處分。一年來的煎熬與怨氣終煙消雲散。

保險公司是現實的,他們依據判決,兩成的賠償他們也不賠了。  

事後,有人建議我可以告對方「毀損」,然而,居於婦人之仁,我終究沒採取行動。

雖然此事我得以全身而退,可是讓我不服氣的是,事情仍未定案時,明台保險認定我有出險記錄,將我的保費提高了;心中對明台保險相當不滿,將該公司列為此生產物保險的黑名單。(20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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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響起。「rita,妳知道我是誰ㄏㄛ,我在綠帶前面的那塊地,現在一坪能賣多少錢啊?幫我打聽看看好嗎?」這老小子,不是早就楚河漢界了嗎?今天突然沒頭沒腦地打電話來。我猜想應該是蘭告訴他我的電話。我只有哼哈以對,懶得搭理他。

   他是我前男友S

   前幾個月,在大賣場裡,我急著結帳,想儘快脫離這擾攘的空間。突然,我感覺到有一雙眼睛始終注視著我。我下意識地將視線往左移,有一對中年男女在櫃檯另一端,那男的依稀非常眼熟;而那女人我彷彿記得她好像是S的女人,現在變得比較會打扮好看多了,莫非那男人是S不成?我心中充滿疑惑,才幾年的功夫,居然S老得讓我認不出來,未免太離譜了吧!

   我推著推車走到扶梯,我這個好奇寶寶仍不死心地回頭看一眼再次確認一下。

   S的認識,是在與前前男友G交往時,某日巧遇昔日的同事蘭,知道G的狀況時,她大力的反對勸我應當要放棄,別當救世主,然後就介紹S君與我認識。

   蘭與S的妻子很熟,S的妻子因癌症去世,S是一位外科醫生,當他的妻子知道自己罹患絕症時,就預先將所有的不動產,如數移轉到三名子女的名下了。

   S的妻子蠻勤儉持家的,因此S生活也過得很簡樸。有一天中午,S買了麵到我案場與我共進午餐,飯後,他向我說:「那個塑膠碗,洗乾淨後,還可以用喔!」天!那種粉紅色免洗塑膠碗裡面都有溝紋,沾到油膩根本就很不好清洗;更何況那一個才幾塊錢而已。S的節儉,由此可見一斑。

他有一部VOLVO的車子,那時已經買了十二年,可是才開四萬多公里;那部車子老是供在車庫裡;出門時就騎著一部50c.c的機車代步,那陣子機車的自動啟動器壞掉了,他老兄就是不修理,寧可氣急敗壞滿頭大汗地用腳踩著發動,我真服了他。

   又有一次,也是中午到案場找我,結果他買了二包已削好的水果,說他中午有時候也只有吃水果裹腹;那天中午我就真的跟著他吃水果充饑而已。我心裡卻老大不高興地嘀咕著:至少你也得先問我,可以接受你這種生活方式嗎?!我覺得適度的節儉是美德;但是過度就變成吝嗇了。

   而家裡遭逢大弟的變故後,無形中我變成家中的支柱,S曾經叫我搬出外面,家裡的事不要管,當時我不明白他的用意,但對他超級反感,心想:好個自私的男人。

   第一次他到我家吃飯,離開時在車上他問我:「妳家這麼大,那是登記誰的名字?」我當時不假顏色,就沒好氣地回他:「你問這麼多幹嘛?!」也好幾次他總有意無意地問我,我財產到底有多少?我心裡頗不以為然,我只覺得他居心叵測。他說以前他所認識的女孩子都會據實告訴他。所以他以為我也會將他捧上天吧!殊不知,我老媽就替我取個綽號就叫「十怪」;因為別人是「九怪」,偏偏我就是多了別人一怪。嘿,怪只怪他老兄識我不深吧!

   這讓我想起朋友鳳的遭遇。鳳經由我的引薦而進入我們這一行。當時她仍小姑獨處,在一個工地認識一位客戶LL對她展開熱烈的追求,鳳的家庭是藍領階級,L是大學畢業而且是公務員,因此鳳的家人都對L很滿意。然而在交往期間,鳳卻埋怨L三不五時問她有多少私房錢,在L的眼中認為鳳是富婆吧。等到訂婚後,L仍一再追問私房錢的事。婚後第三天夫妻倆真的就為錢吵開了。原來L愛玩股票,還是玩丙種的,結果房子也已抵押貸款了。她的婆婆有一天告訴她,希望她能拿出私房錢幫忙L渡過難關。這樁以利益為立基點的婚姻最終以離婚收場。

   種種跡象顯示,很顯然地在價值觀與生活觀上我與S是扞格不入的;加上先前我託同為醫護人員的大弟媳替我探聽S的操守與品行,均是負面的居多,於是讓我心裡有了戒心。註定了這段感情會像跟G一樣,不會開花結果。因此我與S就保持一份若有似無淡淡的情愫。S就曾一臉迷惑地向我說,他真看不透也猜不透我心裡在想什麼?

就像春節那天,大清早S就打電話來拜年,可是我就是半點也沒有戀愛中的女人那種歡欣雀躍的喜悅,也絲毫搜尋不到愛戀的悸動。可怕的是接連三天內,我從沒有出現想要打電話給S的念頭。我告訴友人為何我會有如此冷淡的反應,她說由此可見我並不愛S

   以前我的體質很弱,很容易感冒。那次我又感冒咳嗽了,就去給S看。當我病尚未痊癒時,母親疑似腦瘤,我就帶著她到處求醫,結果證實果然是腦瘤,可是因生長的部位不好,不容易開刀,在臨開刀前一天,院方決定不要開刀,醫生建議母親與它共生,反正它對母親的生活起居並無大礙,結果母親出院後,反倒是我因肺炎住院了。

   當我到胸腔內科醫生那裡照X光片後,那位唐醫師一臉嚴肅正色地指著X光片說:「妳看妳的肺有一半已泛白了,從來沒看過這麼嚴重的病人,還能到處跑,妳要馬上住院。」

   我就聽從醫生的話,第二天就住院了,住院那段期間,我每天注射高劑量的抗生素,感覺自己在與死神拔河,在鬼門關走一回後,我深深覺悟到健康的珍貴。真的,『有錢雖然萬能;但沒有健康的身體,卻萬萬不能」』我現在奉為圭臬。

   我住院一個星期,S從沒來探望我,也沒有一通電話。或許他認為我可能是個藥罐子,他可不想再有負擔,而我發現這本來就是很現實的問題,男女的交往或結合,不都是希望對方是會為自己加分的;總不希望是減分的吧。

   出院當天,唐醫師告誡我:「妳看妳的肺部已受傷害了,未來二年後妳的身體會很容易咳嗽。」當時我非常難過又很害怕;也蠻感謝唐醫師的忠告,便下定決心,一定要將自己的身體給弄好。

   出院後,理所當然的,我與S順勢地自然就斷訊了。

   沒多久蘭告訴我,S已與一位曾經結過兩次婚還與人同居過的退休老師同居了。當蘭描述那老師時,我還責怪她太誇大其詞了。可是有一天,我經過S的家門前,正好瞧見那老師迎面走出來,當我看見那一刻,在車上我不禁笑出聲來。

   也許這正是S所要的,以往S的太太還在時,他的日常生活都是由他太太一一打理的,S一向被侍候慣了,所以他找這位退休的老師,既有退休俸,讓他無後顧之憂(S曾告訴我他的診所現在每個月的收入扣除護士小姐的薪資,盈餘才五萬多塊而已),重要的是她可以全心全意地照料他的日常生活。

   我是個閒不住的人,認為天生我材必有用,加上我向來獨處慣了,教我終年與開門七件事為伍,每天洗手做羹湯,去侍奉個老太爺,我真的會瘋掉。所以我認為S的選擇是明智的。

   這幾年來偶爾會從蘭那裡聽到S的一些消息,蘭告訴我S常常向她探聽我的動向,或是拜託蘭代他向我問候,難免被蘭消遣幾句。

   後來聽蘭說,那老師好幾番要求S與她結婚,她想有個名份;可是都被他拒絕了。因為S認為那老師有孩子,將來萬一結婚了,以後會很麻煩。他所謂的麻煩,就是會牽扯到財產的問題。真的是「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其實我老早就知道,S本來就抱定不再結婚,只想同居而已,互相各取所需,更不想擔待任何的責任與義務。

   同居的利弊應該是見仁見智,也是各人觀念的問題。但是出發點是建立在一方的利益上,心態上就值得商榷了。(96/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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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中姪女問我,那男人向她要我的電話,要不要給他?喚起了我封藏廿年的記憶。

   男人大我五歲,那時我們都未婚,經由母親友人的介紹認識交往,他是公職人員;後來一位熟識的男性友人告訴我,他有位朋友正好與男人同單位,而男人只是臨時雇員。

   男人家中只有卅八歲就守寡的母親還有弟弟三人,弟弟也服公職。

   男人的住家是在市區的精華地段,他帶我去過一次。一樓店面出租,母子三人就住樓上。二樓窄小的空間用木板並排隔了三個小房間,前面再留一個侷促狹窄的空間當客廳。

   那時他們家沒有冰箱也沒有電視及熱水器,男人說本來連電話也沒有的,因為母親為了方便聯絡在外地上班的弟弟,才安裝電話。

   男人說,他曾向他母親反應,為何家裡不買冰箱?母親說:「以後就會有了。」我本來不知其中的含意,朋友罵我笨蛋,意思就是以後娶媳婦,嫁妝就有了。

   他父親生前經營布行,母親在公家單位上班,生活相當儉樸,所以積攢不少財產。

   每次男人到案場找我時,看到他的衣服及西裝褲都佈滿母親縫的補釘,我不禁蹙緊眉頭。受到母親的影響,他也是相當節儉。

   可是有一點讓我無法忍受的,男人卻沒有謙卑的心。第一次他請我吃飯時,聊天中,我提及姪女住在中央市場內,他居然大言不慚地說:「那個地點算是垃圾啦,我家才是黃金地段!

   有一次他告訴我,弟弟要訂婚了,對方是某公家單位的股長,他與母親探聽出那女孩存款70萬,當個股長才這樣而已,平常人就做得到了,我聽了心裡很不是滋味,也大大起反感。

   那時,我家住在一條狹隘的小巷弄裡,有一天晚上,他打電話問我家的地價稅繳多少?然後他說:「我家在海豐國小後面的地,是牛在走的路,繳的稅都比妳家多。」

   這種人,我真的上火了,沒好氣的回他:「那是你上輩子有燒好香,所以說啊,我這輩子就要勤燒香,才能向你一樣得到祖先的庇蔭,如果是憑自己的能力賺來的,再炫耀也不遲。」

   其實,當我發覺我與他的價值觀及個性上,各方面都扞格不入時,早就與他漸行漸遠。

   某日,住在我家附近一位老太太,認識他母親,突然打電話給我,說他母親要她轉達我,希望我能轉換工作,因為我的工作不是很好。

   當下我很不客氣地回她:「我的工作既不偷又不搶,更何況我跟他八字都還沒一撇,說這個未免太早也管太多了。」此後好多年我們都沒連絡。

   直到有一天晚上,他突然打電話給我,說他家樓下租給人賣衣服,他要買衣服送我,要我去挑我喜歡的,我就依約前往。

   那家店的衣服我根本不喜歡,他說我可以到另外一家挑選,我謝絕了他的好意。那晚他請我吃海產,我故意點了一大堆菜,讓他心疼。席間,他自我揶揄,承認他們家的生活品質像大陸的難民,我也只有陪他苦笑的份。自此又再斷了訊。

   我只記得,在我家搬家後,電話號碼還沒變更前,我正好出國,他打電話到我家問我母親我結婚沒?

   後來輾轉知道他娶一個壽險人員,而在娶這個老婆之前,他在對方家裡洗了足足半年的熱水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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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真是倒大楣,我居然被搶劫了!

     某晚,我到救國團補習英語會話,只放100元在皮夾裡。

     大約11點鐘,我騎著50㏄機車返家,兩旁的路燈非常昏暗,冬夜來往人車也非常稀少。

     突然,從我左後方伸出一隻手,將我放在機車前置物籃內的籐籃搶走,緊接著我看見一台偉士伯機車迅速地疾馳而去。

     我惦記的是籐籃內上課用的課本及字典,情急之下便奮不顧身加足油門追趕這名搶匪。

     在追趕搶匪同時我記下他的車牌號碼,然後又記著他背後的特徵:身材壯碩、身著深藍色運動服、留著披頭式的頭髮。

     一路上那搶匪不敢正面往後看我,只偶而略側著臉看我;發現我一路追逐,更加足馬力逃逸。

     大概追逐了二百公尺,我的小機車終究無法追上他,只有眼睜睜地看他脫逃消逝在暗夜中。

  記性好向來是我的強項,在追逐中,我不斷告訴自己,也強迫自己一定要記下搶匪的車牌號碼,然後機車的顏色是米白色的。心有不甘,來到管區民和派出所。

  一進門,我馬上向值班警察借筆,在警察一臉錯愕中,迅速且鎮定地將車牌號碼寫在我的手心上,接著才表明來意。

  聽完我的敘述,值班警員趕緊打電話向屏東分局報告說有人報案被搶劫;分局那邊也說剛才在某條路也有一對夫妻被搶,可是他們在慌亂中並沒有記下搶匪的車牌號碼及特徵。

     我在派出所打電話向父母告知我被搶劫了。

     本以為報案後,很快就可以回家,可是警員說分局那邊要請我過去一趟,便帶我到分局。

     此時已經快晚上12點鐘了。分局透過八號分機查詢那部偉士伯機車的車籍,我有如偵探般地告訴他們,那部機車鐵定是贓車,而且是中部的車子。果然,那部機車的車主在一年多前就已經報失竊了,只是車籍是雲林縣的。

     當分局裡的刑事組員正忙著為我做筆錄時,門外突傳來一陣叫罵聲,原來是父母親已來到分局找我。父親氣急敗壞地高聲罵道:「這麼晚了,一個女孩子報了案,這麼晚了還把人留到現在,以後誰敢報案?!」因為父親也是警察人員,刑事組的梁姓組長頻頻向父親賠禮,一再解釋只因為這個搶匪接連犯了十多起搶案,警方苦無線索,案情一直陷入膠著,上級又逼得緊,好不容易今晚我很鎮定,提供了寶貴的線索,才請我多逗留一會。

     隨著父母親回家已12點多了,次日還要上班呢。正當準備就寢時,屋外傳來急促的敲門聲,只見父親的上司陪著分局刑事組的人員到我家,說搶匪已抓到了,請我前去指認。

     父親的上司可能知道辦案人員的一貫伎倆吧,突然緊張兮兮地一把將我拉到旁邊,一本正色地向我再三叮嚀: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要胡亂指認喔。

     我到達分局刑事組的中庭,那裡停了許多部機車。梁組長走過來要我指認搶匪的機車,我轉了一圈遍尋不著那部米白色的偉士伯機車。

     梁組長就帶我到一部鐵灰色偉士伯機車後面,指著車牌說:「就是這部啊,妳看車牌都一樣。」

     我定睛一看,那個車牌號碼後面的數字與搶匪的完全一樣;可是前面二碼的英文字母卻不同,況且車身顏色也不對。

     梁組長說:「可能是晚上視線的關係,所以妳會看錯,是這部機車沒錯啦!

     看他硬是要趕鴨子上架,讓我心生不滿,我義正嚴辭地告訴他:「我有近視,可是當時我有戴眼鏡;而且我又沒色盲,鐵灰色與米色差那麼多,我可以確定這部機車不是那搶匪的。」

     接著他又要我指認他們抓來的人,他叫那人背對著我趴在牆上,讓我從後面指認。我看那人後面的頭髮是剪平的,與那搶匪的披頭明顯不同;而且,身上穿的運動服是深綠色的,而搶匪是深藍色的,我斬釘截鐵告訴梁組長,抓錯人了,此人不是那搶匪!

     我可以感受出警方破案心切及壓力,梁組長一直試圖誘導我確認那人就是搶匪,我謹記著父親上司的叮嚀,始終態度堅決否認這個倒楣鬼就是搶匪,然後梁組長一副失望的,讓組員送我回家。

     幾天後的周六晚上11點,分局的人又來我家找我,說搶匪抓到了。我心裡暗存疑,不要又抓錯人了吧!

     我在分局外頭就聽到分局裡傳來陣陣哀號聲,劃破寂靜的冬夜,空氣中更添加一種肅殺詭異的氣氛。

     在刑事組裡坐著一位年約三十幾歲男子,神情萬般痛楚低頭不語。一張長桌上,琳瑯滿目陳列著各式各樣他搶來的戰利品,唯獨沒看見我的東西。刑警就問那搶匪,他說將我的籐籃丟棄在他家屋旁的草叢裡,刑警答應我會將我的東西找回。

     原來當晚那搶匪到廣東路的商展,伺機打烊時再重施故技搶奪一對夫妻。其實,警方在我提供資訊後,很快就將他鎖定,而且也暗地跟蹤他,就是要人贓俱獲將他逮補,果然注定他賊星該敗落網束手就擒了。

     那搶匪竟然是退伍的上尉連長,真有夠諷刺的。

     第二天報紙刊登了這條新聞,說是警方自己掌握消息,所以歹徒很快就逮補歸案了。我看了只有偷笑,反正就是搶功罷了。

     次日警方要我到分局取回我的東西。這時,他們要我在一份筆錄上簽名,我一看內容竟然歪曲事實,與先前的筆錄完全不符,說我因為才損失一百元,所以當時沒報案。我當下很生氣,便質問這是什麼意思?上次的筆錄呢?他們說希望我能體諒他們的立場,上次的筆錄就作廢了。

     當時年輕的我不知人性醜陋,便勉為其難地簽了名。真是活脫正版的「官場現形記」。

     這件事我被父母親罵得臭頭。我老爸說,在他們警察動員月會上,梁組長因破案有功接受頒獎表揚,還升官哩!我自己卻折騰了兩個晚上沒睡,看我以後還敢不敢報案!以後?!!媽媽咪呀!沒以後了吧!

     事情過後一陣子,某日,二名男子到我家找我。其中一位歐吉桑自稱是搶匪的岳父,懇求我在法院傳訊出庭作證時,能美言幾句使搶劫罪變成恐嚇取財,如此罪刑就較輕,我便應允了。他拿了一個紅包袋,裡頭裝了二百元,算是對我的補償,之後我便將它捐出去。

     我想不透,對方怎會知道我家的住址,然後上門找我。是警方或法院洩漏我的個資?!

     法院始終沒有傳喚我,直到後來收到一份判決書,才知道那搶匪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是最輕的刑期。

     我為那搶匪感到可惜,一念之差,平白斷送大好的前途。也感嘆官場的冷酷黑暗;不過,我始終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

     我一直不知道那晚衰鬼上身的男子是誰。

     直到有一年,與一位男同事聊天時無意中聊到此事,他告訴我,那位倒楣鬼是他的朋友。那晚他騎著機車到夜市哥哥經營的鴨肉店,想不到卻遇上那場無妄之災,訐譙得要命。

     不過幾年後,聽說那位梁組長下場可不是很好喔!(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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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案場內客戶來來去去,總會遇見形形色色的客戶。可是那次的事情卻讓我記憶深刻印象鮮明。

   冬日,接近下班的時間,進來一位中等身材,皮膚白皙,面貌姣好,身著套裝,長髮披肩的少婦。

   她一進門,映入我眼簾的,是垂掛在她頸下,顏色黃的相當鮮豔刺目偌大的香火袋,那個香火袋大的的確有點離譜,我從來沒看過那麼大的香火袋。頓時我的心裡有種異樣的感覺。

   她是來看房子的,可是毋寧說,似乎她的來意是想發洩她心中的苦悶。

   她住在前面的一棟粉紅色外觀的新加坡式華廈內。

   她與先生與公婆原本住在鄉下,老公在賣二手車,想在市區內租個房子當工作室,順便將妻小也搬過來。

   很快地她老公就租到那棟華廈的五樓。等到簽完約她去看時,才發現,屋主的祖先牌位都還留在屋內,並沒移走;而一些廚具及傢具都凌亂地擺著,她直覺是前任的房客在倉皇中搬離,所以也顧不了那些東西了。

   她們終於搬進去住。平常時間就只有她與一對尚未入學的兒女在家。

   很邪門的自從搬進去住後,她的身體就一直不好,常常感冒看醫生。而讓她更驚悚的是,她的兒子常告訴她,她們臥室內有一位叔叔”`;坐電梯時,兒子也告訴她,那位叔叔也在電梯內。

   她簡直嚇壞了,便告訴她先生,要求趕緊搬離那裡,她老公不答應,因為房租很便宜,學區也很好,附近環境也超棒的,罵她怪力亂神。

   忍無可忍之下,最後找來道士作法,想把請走,想不到道士說,不願走,因為說這裡本來就是的家。

   她心中充滿疑惑與慌亂,便到樓下問管理員,管理員這才告訴她,原來是屋主的先生,三十幾歲時就病逝在那房子裡面。以前的房客也都遇到跟她相同的情況都嚇跑了。

   她打電話向房東太太抱怨,怎麼沒將先生的牌位移走,就將房子租給人家。結果房東太太就跑去將管理員臭罵一頓,罵他大嘴巴。

   她先生還是不願搬離那裡,她身上戴的香火袋就是那位道士給她的。後來經過溝通後,她與就和平共處,但是她的心中卻有萬般的無奈。

   聽完她的敘述我寒毛直豎,尤其是在灰澹澹的冬日黃昏時分,更增添幾分迷離及詭異。

   她前腳走,我來不及收拾桌上的資料,也趕緊關門逃之夭夭……(9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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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個愛說謊的朋友G (我那愛說謊的朋友”),終究還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習慣

   昨天陪她找一些老朋友,看她仍是一副臉不紅氣不喘大吹牛皮,真想狠狠地踹她一腳。

   到一位朋友那裡,她說女兒在法院上班;然後到另一位友人那裡時,便說女兒在法院當法官,那位老實的友人不明究理,一副羨慕半死的模樣,教我很不忍心,真想當場戳破她的謊言。

   老早她就向我說女兒在法院上班,以我對她的瞭解,我根本把它當成是屁話

   前一陣子,她回來娘家找我去。那天,她們夫婦倆在她老家前的一棵老榕樹下掃落葉,我在一旁等候。閑來無聊,我漫不經心故意又問她女兒在哪上班?她不假思索地回我:「在法院啊!」她老公離我比較近,接著她老公用我聽得到的聲音說:「就在生產普拿疼的那家藥廠上班啊!」厚!這死八婆!

   其實,她已是我列入留校察看的朋友名單中,念在她總會打電話向我這天山老妖問候;否則,她早就被我從朋友名單中除名了。

   有這種朋友,幸耶?!不幸耶!?誰能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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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是歹戲拖棚,朋友的車禍調解終於在11/21日拍板塵埃落定了。最終還是以25萬和解。

   11/19日陪同朋友到市公所去,原本興沖沖地以為她的車禍會在那天雙方簽字後大事底定了;誰知我們倆人被對方放了鴿子,朋友真是氣急敗壞。

   要怪誰?我想雙方都要各打五十大板。

   半個月前,朋友的車禍要開調解會,朋友的處事向來不按牌理出牌,要求我陪同她出席,實在又夠為難,拗不過她,只好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原來,肇事者是某縣議員的妹妹;該縣議員是有顏色的,而且聽說是大咖的。

   朋友起先是委由某國中的前家長會長又是某前立委的辦公室主任出面為她處理。一開始,那會長就慫恿朋友將賠償金抬高為65萬,以讓對方殺價;其實這個是眾所週知的惡性循環,運氣好的就如願以償;要不就是你來我往討價還價,直到雙方找到平衡點,但也勞師動眾曠日廢時,個人很厭惡這種行為。

   誰知人算不如天算,那會長竟與肇事者的先生ェチャン熟識。後來那會長建議他降為45萬,而且一定要堅持。

   在保險公司協調三次,雙方都無交集。保險公司只願賠償廿萬元了事,朋友憤慨萬分,區區廿萬元,哪能彌補她肉體與精神上的損失?於是朋友堅持要65萬才願意和解;萬一和解不成,走上法院對簿公堂也在所不惜。那會長卻告訴她,上法院她未必贏得了官司。

   我曾勸過朋友,適可而止,遇上車禍,雙方運氣都不好,如果賠償金額談到3035萬就可以接受了。可是那會長在第三次協調後,建議她送交調解委員會後就打退堂鼓了,不願收拾殘局。

   朋友另外一位女性友人,又幫她打點好調解委員會的其中一位調解委員,本以為可以指定調解委員,到時應能站在她那方,多維護她的權益。朋友喜不自勝地認為這次她贏定了,殊不知人算不如天算。

   當我如約到調解委員會時,就看到她漲紅著臉,正向保險公司的理賠員大發雷霆。我丈二和尚摸不頭,待大夥坐定,我才發覺調解委員並非她之前送禮的那位,當下我心裡有譜了。心裡暗笑:仙拼仙喔!

   原來,朋友安排的是一位徐姓及盧姓的調解委員。想不到她先一步到會場發現坐在椅子上的是另有其人,而那人卻是曾經陪同肇事者夫妻到她家探望她的人;朋友當場發飆,她向主席興師問罪,質疑如此公平嗎?主席便問她要指定哪位調解委員,她就指定盧姓的調解委員,他也是位執業律師。

   很不幸的,後來朋友才知道,那位律師卻是肇事者的對門鄰居。朋友說,她運氣實在有夠背。厚!真是錯綜複雜的可以。

   3個調解室已客滿,我們只好被安排在開放空間的調解處,現場有四張調解的長桌,都已滿檔,因此,整個現場像個菜市場,吵雜喧鬧聲此起彼落,諷刺的是竟然都是因車禍來調解的。

   我們這邊正在進行調解時,鄰桌早已有兩個女人一言不合大吵起來,刺耳尖銳的咆哮聲簡直要灌破耳膜,我一臉不悅地皺著眉頭,這裡實在不是良好的調解場所。

   人性的弱點在這裡表露無遺,畢竟每個人都在尋求自己的利基點。朋友與對方各執一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朋友已經大動肝火,言詞有點過火,情緒化的字眼也已出籠,而且言不及義,已陷入意氣之爭。我不斷地安撫朋友的情緒,奈何朋友情緒幾近失控,幾度造成場面混亂。

   保險公司仍堅持只能給付廿萬,朋友堅持45萬才願意和解,雙方陷入膠著。那律師就將保險公司理賠員與肇事者的先生叫到一旁協商。

   隨後那律師又叫朋友到一旁時,我趁機與對方溝通,我告訴他們,事實上,朋友所開出的賠償金額是有人教他的,可是我無法理解的那人後來居然落跑,讓我來收拾爛攤子;ェチャン說他們也知道一定有高人在背後指點的。接著我為他們找台階下,在一張紙上寫下30~35萬這個數字他們可否接受;因為之前我就問過朋友她能接受的底限。保險公司的理賠員搖頭,他說,方才盧律師看過相關資料後,給他們的建議金額是25萬,我一聽就說那就要看我朋友願意接受否?

   當朋友回座時,朋友仍是一臉不悅,突然ェチャン竟然向朋友說他知道她背後有人在指導她,朋友問他是誰說的?想不到ェチャン竟指著我說:「是妳朋友說的。」我當場幾乎為之氣結,恨不得賞個耳光給他。這種不入流的人渣,難怪後來我打電話給一個朋友探聽他的評價時,朋友回我:「不予置評!」一言以蔽之,這個人並非良善之輩。

   當朋友回席時,我眼見場面依舊僵持不下,我想今日要談出個結果可能很難,我與人也有約,三點半鐘我就閃人了,留下朋友孤軍奮鬥。

   結果竟然談到晚上六點多鐘才有了結論,對方賠償朋友30萬元;後來朋友側面了解,保險公司負擔25萬,另外5萬由肇事者支付。約定次日上午九點在調解委員會簽字。

   詎料朋友竟然反悔惡意缺席,害對方枯等一個多小時不打緊,朋友那天手機全天關機不讓對方聯絡到她。她跑來告訴我這件事,被我罵的狗血淋頭。

   在我曉以大義後,朋友回去後便主動與保險公司聯繫,佯稱那天早上她到長庚醫院掛急診,所以無法及時趕到。

   對方要保險公司轉達,希望雙方到肇事者的哥哥服務處簽字和解,朋友堅持不允,便約11/19日在調解委員會再簽字,因此才會有一報還一報的因果。

   朋友後來態度丕變,說即使對方要20萬與她和解,她也會欣然接受,她不想再耗下去;唯恐弄到法院夜長夢多,到最後她可能連一毛錢也拿不到。自己嚇自己的結果,明明應該是贏的棋,變成輸的棋。

   相較於朋友初始的咄咄逼人一副得理不饒人的德性,我看在眼裡,真是哭笑不得。唉,女人要有智慧,枉費這把年紀了,真個是馬齒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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