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了一星期,終於不忍了!
下午5點多鐘,走進運動中心,大廳門可羅雀冷冷清清的,走近購票櫃台,2位年輕美眉猛盯著電腦螢幕;瞄一眼左側牆上的螢幕,顯示游泳池內目前有76位泳客。
購完票,我向美眉問道:「請問一下,如果對游泳池有問題的話,你們現場有人可以解決,還是要在市公所網站提出?」一聽我要到官網,似乎有些緊張,「這裡就可以解決啊~」她態度誠懇地回答我。
於是,我向她約略述說上星期發生的事情……
「上星期9月16日,那天下午,我游泳完後就到那條『自泳道』水中走路;水中走路我才走沒幾個月,而以前那條水道地上放置的牌子是『專供水中走路用』,後來就改成『自泳道』牌子,所謂『自泳』的意思,就是還不太會游泳者可以在這條水道練習,如此一來水中走路的泳客與自泳者就混在同一條水道內……
正常游30分鐘後我便轉到『自泳道』水中走路,才走沒幾趟,就被一位在外線與我同方向在練習蛙式的年輕人從我左後腰重重踢了一腳,加上他又身高體壯,當下一陣疼痛感襲身讓我停下來,一位走在我後方的男性長者全程目擊,他也停下來指責那位年輕人要注意點。
我不停搓揉左後腰緩解痛苦,待一轉身,自知闖禍的年輕人,早已逃之夭夭……」
我向那位美眉說,目前那條『自泳道』與水中走路並存,潛藏著危機,水中走路的泳客大都是長者,而自泳者也通常是年輕人居多,誰能保證發生在我身上的狀況,日後不會再發生?!
那位美眉應允會向上級反映,看看是否有法補救。
其實,那天事發後,我有告訴現場兩位年輕救生員(都在滑手機,有時感嘆救生員只是聊備一格)方才我發生事情。
其中一位救生員告訴我,本來不太會游的只能到淺水區(水深90公分)練習,但後來一些體型較高者去申訴,說水太淺讓他們無法伸展,因此後來才將『水中走路水道』改成『自泳道』。
聽救生員一番話,可以確定他們也無可奈何,我當下告訴他們,這是我自己親身遭遇,看來也只能自力救濟,申訴去!
再無回應,騎驢看唱本,嘿嘿嘿……(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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