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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日,星期四早上。下雨過後,獨自開車如期到麟洛鄉公所接受車禍調解。

9點鐘開始調解,近9點鐘了,在鄉公所後方找不到停車位,唯恐遲到有點心慌…索性將車停在公所門口,還好不只有我停在那裡,心裡就較踏實些。

匆匆走進鄉公所,問一下門旁的服務人員調解室在二樓,直奔上樓。調解室門口一位年輕人打量著我,判斷應是兆豐產險黃姓理賠員,進門藍姓車主站在門內,我客氣地問他將車停在哪?他說今天騎機車來,接著說他有跟保險公司說……我不想聽下去,笑一笑就逕自拉開那張U型調解桌左邊的椅子坐下。

現場調解的有調解會主席、調解委員、秘書等三位。

我發現與藍姓車主坐在我對面的黃姓理賠員,不時往我這邊偷瞄,似乎在揣度我的虛實,哈哈…

一開始,我將本次請求調解的緣由陳述一遍,最後再三強調,因為到後來車主及保險公司他們都不理會我,所以,才出此下下策,調解的三人連連點頭如搗蒜。

但是,黃姓理賠員提出數據說,我的車子按他們折損方式換算,他們堅持只能理賠一萬五千多元云云。秘書便問我,那2千元的交通費,我要怎麼處理?

我面無表情斬釘截鐵的說:「今天這個調解會,關鍵本來就是在這區區2千元的交通費;我也很不願意為了這小事來這裡,在座各位士農工商各有本分。而且,之前黃先生說如果按照他的方式,我可能會拿得更多;那時我就很清楚表達我的立場,我自認是個很明理的人,不管你用甚麼方式我都不管,我都會配合你,但,絕不會多拿你們一分一毫,我只要將我所先墊出的維修費15,536元及計程車資2千元,一毛都不少的拿回來;按照剛剛黃先生所提的數據,這次的車禍我自己要倒賠2千多元,這對一個無半點肇責的我,難道是我要自認倒楣,這公平嗎?!到今天我的態度還是不變,而且堅持到底。」

黃姓理賠員還是使盡推託之能事,一心要將此事再推卸給藍姓車主,主席說一句「你可以用公司給你的額度處理啊」,我是不懂這話中的弦外之音,也不想去深入了解。

藍姓車主毫不退讓,堅持不付這2千元,始終無法打破僵局。後來黃姓理賠員便請藍姓車主到調解室外一談。留下我與主席、秘書、調解委員,四人就天南地北聊開來。他們說處理那麼多案件,沒遇過為了這區區2千元開調解會;我補上一句「勞師動眾,大費周章」。我頻頻向三位賠不是,實在是浪費他們寶貴的時間,且向他們透露藍姓車主曾當過里長。

想不到,他倆一出去竟是讓我們枯等老半天,可能溝通陷入膠著。主席及秘書面色微慍很不以為然地叨唸著:「2千塊需要談那麼久嗎?!」倆人便不約而同地走出室外。這回剩下我與另位較年輕的調解委員在室內聊天。

又是過了好一會,他們四人終於回到室內;但,主席及秘書臉色有些凝重。我仍一副好整以暇淡定地面對當前的局勢。

主席說,他對倆人曉以大義,說此案是非對錯早已分明…,藍姓車主最後才願意當場以現金支付2千元的交通費,而保險公司也將在我資料備齊下,一個月內將維修費15,536元匯到我指定的帳戶內。

他們需要是那張15,536元的發票正本(我有拍照存證,萬一發票有中獎還是會向保險公司要回),還有我的行車執照。

在主席、秘書、委員三位見證下,當場與藍姓車主簽下和解書。我再三向他們道謝,不好意思麻煩他們,此樁不愉快的車禍事件總算圓滿落幕。

雖然,自始我是居於對的一方,於情於理是站得住腳;但,「江湖多秋水,人人當自強」,還是得靠自己的智慧去化解啊!(20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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