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一),那晚從泳池上來,走回飲水機及置物櫃那裡,順便對年輕的救生員說,今天泳池的走道會滑,地上有沙子沒清理,剛才好幾次險些滑倒。之前每次走的很快,害我今天都走的戰戰兢兢的。
沒想到,從浴室盥洗完畢,我左肩背著背袋,準備到女梳化區吹乾頭髮,左腳剛踏上門內的腳踏墊,猝不及防整個人瞬間往前滑倒,右臀部重重撞擊地板。
當時有3名女泳友在場,一位站在鏡子前整髮,稍胖的坐在立式大吹風機下吹乾頭髮;另一位認識的(從未交談過)坐在鏡子前拿著吹風機吹髮,她緊張地叫著:「趕快把她扶起來…」於是,離我較近陌生的中年女泳友趕緊衝過來一把將我扶起。
站起身時,我愣在原地,望著門內那塊沒固定好的紅色腳踏墊,這時我左腳大拇指正淌著血,那是因為下午剛剪過腳指甲,剛才滑倒時的撕裂傷而引起流血。
剛才扶我起來的那位女泳友,正要離開,她走到我面前笑著說︰「回去後妳要趕快用噴式的痠痛劑喔,要不會很痛…」
我走向最左邊的鏡子前,站著不停地摩娑右臀部那個撞擊的痛點。
「我也滑倒過一次啊…」
「我曾經在浴室內滑倒,當時別的泳友說像是在地震…」
將頭髮吹乾後,我拿起手機將”禍首”拍下來。
館方規定,入內所有泳客一定要脫鞋,大家從浴室出來腳都是濕漉漉的,每個人從上面踩過,最後腳踏墊被弄濕,因此,沒固定的腳踏墊自然就會滑動。
室內只剩下那位認識的泳友,她看見我這個舉動露出疑惑眼神。我埋怨地說:「有人滑倒過,為什麼沒向櫃台反應?!」我只差那句”是白癡嗎”沒說出口。
走出梳化區,我到櫃台向兩位年輕的女職員說明剛才出事的經過,聽完我的敘述其中一位突然跑進去;另一位則要我將事情經過寫在館方印好制式的文件上(泳池多少會發生意外事故),不一會,跑進去的那位女職員又回來,說她已將腳踏墊用膠帶固定好,我暗自讚賞她危機處理的效率。當她又看見我的左腳拇指在流血,好意地拿出生理食鹽水要幫我消毒,我婉謝她的好意,家裡也有回去自行處理就好。
回到家,已9點多鐘,稍微按壓右臀撞擊處會疼痛無比,這麼晚了也懶得看醫生,便自行擦上痠痛藥膏。
次晨,下樓梯時已能感受到疼痛更加劇。
近午,館方一位自稱康女士打電話給我(應是外包商),建議我去看醫生他們會負責醫藥費。並稱老闆擬將女梳化區地板刨除,再重新裝潢和男梳化區一樣較安全。
當晚,便去市區一家診所找骨科醫生,照過X光,幸無大礙坐骨也無裂傷,做復健並拿貼布即可。特地問他過兩日要去爬郊山OK嗎?他說可以。
結果,去爬山時才發覺,上階梯右腳舉步時會疼痛,好在一星期才上山一次。
健保一張復健卡總共6次,每次自費50元,那幾天晚上我持續地去診所報到做復健,一心一意只想早日康復恢復正常。
當第一張卡做完,我已迫不急待想去游泳,而且不想再做第二張卡的復健。朋友卻罵我︰「笨蛋,人家要賠償妳,妳一定要完全痊癒了才可以去游泳池,否則人家會以為妳早已復原了。重要的是,免得將來有後遺症發生。」朋友說的有理,於是,聽從朋友的忠告,耐著性子繼續做6次復健。
好不容易熬到第二張復健卡做完。
3/26(四) 晚,去游泳順便送此次醫療收據共計960元到櫃檯。進入浴室換上泳衣前,我探頭看女梳化區的地板,也沒刨除重新裝潢啊,只是,腳踏墊用透明膠帶固定而已。
泳畢,要離去時走到櫃檯,其中一位小姐說明天館方人員會與我聯繫。這時櫃檯前坐著一位衣著整齊的女士,我定睛看,她不就是那晚事發時在一旁呼喊另位泳友將我扶起的那位麼?
她幽幽地說,她後來有向館方詢問,好幾天沒看見我,怕我摔得很嚴重。又說,那晚我竟連聲道謝也沒有,她知道我當時很痛很痛,所以,不會放在心上。儘管彼此早就認識,雖從沒交談過,但遇到那天的狀況,任誰也不會袖手旁觀…。
我聽了心裡覺得很不好意。其實,那晚我簡直嚇呆了,左腳拇趾又流血,我有點亂了方寸。回去後,我也曾回想當時我是否有跟她們道謝?
我頻頻向她道謝賠不是…
次日下午,館方康小姐來電,她說他們會按照我的醫療收據如數賠償我,並另送10張泳池優待券做精神賠償。我問她,不是說要改善女梳化區嗎?昨晚去根本就是保持原狀。她語帶誠懇且再三保證一定會重新裝潢。
遇事從不拖泥帶水的個性,3/28(六)晚,我前往運動中心的泳池,簽下和解書,收下館方賠償的醫療費用及優待券。
此樁業務過失傷害事件,我以不為難館方為前提,及館方釋出善意下,讓此事得以快速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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