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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有一位懷才不遇,從北部下來打天下的廣告公司老闆,憑良心說,我挺佩服他的腦筋非常好,鬼點子也特多,可是那時卻時運不濟。
有一回,他接了一個case,一天,全市區的電線桿上全都張貼一張尋妻啟事,大意是一位老婆離家出走的先生,情深意重地聲聲呼喚他老婆能回心轉意,回到他身邊,因為他已經買了一間別墅,要與她共築愛巢。
那個啟事內容真的非常撼動人心,可是再看清楚,原來是售屋廣告,當時,這真是一個非常好的idea創意十足,造成很大的迴響,也將那個案子給炒熱起來。
結果,本來那個案子銷售很不理想,就因為這個廣告而”逆轉勝”,銷售竟達八成,論理講他老兄可要因此鹹魚翻身海賺一筆。
偏偏,命中注定終須有,命中無時莫法度啦!的確,那陣子他實在有夠背!
他老兄開了一部老爺車,有一天他喝醉酒,就將車子停放在工地的馬路旁。
那天晚上有個人騎機車,因為天黑他車子又是黑色的,那人沒注意,就撞到他的車子,居然死掉了。
家屬當然不願善罷甘休,一直跟他談賠償的事情,他老兄的銷售佣金,根本就還沒向建商申請,哪來錢給對方。想不到對方家屬竟然抬棺(裡面有屍體)到接待中心去,且吊起來高掛在門口,恐怖至極。
好啦,如此一來,把客戶給嚇跑了,全部退的一乾二淨,你說冤不冤枉?
後來死者家屬又找來黑道,將他毒打一頓,可是那老兄終究沒錢賠償,只好逃之夭夭了!
明明煮熟的鴨子,卻又飛了,這不是冥冥中就安排好的嗎?時也,命也!非我所能也! (9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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