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想起李總的遭遇,不免義憤填膺、忿憤不平,這年頭可真是小人當道啊!
李總原本是一家建設公司的總經理,但是因為公司一個建案需要向銀行融資,結果他給公司當人頭,因而蓋了一個印章,而讓他背負八仟萬的負債,他的信用就這樣破產了。
其實那個建案,就是壓垮那家建設公司的最後一根稻草。公司的大股東就因這個案子而嚴重失血,終致公司倒閉。
後來經過股東重組,決心東山再起,便以新的公司名義推案。正好那個案子是我接的。
公司的董事長劉董有一位朋友L,原本在另一家上市公司擔任中級幹部,他不願被公司他調到北部,所以離職了。劉董就想盡辦法,千方百計要將他安排到公司來任職。
那時公司的股東認為,既是重新出發,那麼公司的人事精簡就好;等步上軌道後視情況再增加員工,因此,公司的股東都持反對意見。
劉董就是不死心,於是,他另外用兒子的名義再申請一個公司,在股東會上提出,原來的公司支付L一半薪水;另一半就由他兒子的公司來支付,眼看劉董勢在必行,股東也不好再阻擋,只好勉為其難接受L的人事任命案。
其實那個時候,明眼人一看便知;甚至用膝蓋想也知道。L在那家建設公司上班,年資將近廿年了,其實公司要將他他調,這就是變相的要將他資遣;消息一經傳出,倘若他的能力才識均不錯,別家建設公司一定會爭相挖角聘請,L又幹嘛大費周章從大都會路途迢遙來城鄉;而且他也知道其他的股東也不歡迎他,為何他願意委曲求全?個中緣由頗耐人尋味。
那時他被冠以副總經理的頭銜。我記得很清楚。他來上班第一天,就鉅細靡遺告訴我,這案子公司的股東各佔幾股,然後他強調,再怎麼說劉董都是大股東。那時我對他大大地反感,心裡也有數,他是在宣示,他是董事長的人馬;而我只不過是總經理的人馬。
他實在很搞不清楚狀況,劉董我早就在李總之先就認識他了,只不過我比較看不慣劉董那副玩世不恭的態度及市儈氣息罷了。
劉董會與L很”麻吉”的主要原因,因為都是酷愛杯中物,常常上班時間,劉董有交際應酬就帶他出去;更扯的,居然能夠從早上喝到下午下班時間,聽L說曾經大清早三點鐘,劉董就扣他出去喝酒了。
常常我能感受到L會狗仗人勢,認為有劉董給他撐腰,在業務上他會踰越權限,那種態度與氣焰,我就覺得很不齒,只認為是小人得志又添一例。
有一天,為了價格的問題,我說要打電話問李總,結果他當場就向我說:「我告訴妳啦,劉董說不賣的話,李總他敢賣嗎?」
我的觀念是,我只管我份內的事,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在這家公司我只不過是過客,我不想介入公司內部的紛爭。可是我隱約嗅出,這家公司裡已因L的加入,而瀰漫著一股權力鬥爭不尋常的氣氛。
有一次,在案場內,他老兄突然要我替他搥背以及按摩;我心想:我這老豆干,你也敢吃?!老娘就偏不甩他。
常常L可能想要給我下馬威,三番兩次總被我給削回去;而且幾次被公司的股東給頂回去。所以他常常人前對我很好,私下又是另一副嘴臉。但是我卻不買帳,我認為他又不是我的衣食父母,我何必看他的臉色!
正如我所料,外面同業傳來的消息,他根本就是在原公司混不下去,而且早就聲名狼藉,但我都裝做不知道,反正事不關己。而他作威作福的事,我從來沒有告訴過李總,因為不想惹事生非,牽扯出一些無謂的困擾。
最後,因為實在看不下去L那副德性,我選擇離開。離職後,就沒有與他們再連繫。
幾個月後,我從旁得悉,李總離開公司了,主要是劉董的耳根軟,經不起L再三的嚼耳根,劉董與李總終於有了嫌隙,李總的個性我很了解,一向溫文儒雅的他,是不會與人計較的,他選擇退讓,含恨離開公司。
L終於陰謀得逞,如願坐上總經理的寶座。當他進來公司時,我就看穿他早就處心積慮地佈局,想把李總幹掉,取而代之,我只是不想戳破他而已。
此後,在一些公開場合,總會見到L,我都把他當做空氣,即使正面交會,我也會將他當透明人,不屑一顧。
我近年徹底奉行我新三不原則:不喜歡聽的話,不聽!不喜歡的事,不理!不喜歡的人,當然就,不看!以免影響我的視覺觀瞻囉! (9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