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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建設公司,有一個工地已成屋了。公司的總經理向董事長說他要向公司接下來作包銷。
不知是礙於情面或有其他不明的理由,董事長居然答應了。
其實那個案子戶數並不多,可是房價卻超低的,絕對好賣。
一般建設公司給代銷公司包銷時,倘若售出的價格低於底價時,理所當然的傭金的部分就要被扣一些起來,這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總經理卻不遵守這個遊戲規則,球員兼裁判,常常價格客戶出到低於底價,他就打電話給董事長,希望他能配合答應這個價格賣給客戶;可是事後他又不願將佣金降低,而照原定的條件抽取佣金,橫豎他都是贏家,天底下的便宜都讓他佔盡了。
那位董事長為人蠻四海的,草根性很強,儘管心裡一肚子窩囊氣,他還是”打落牙齒和血吞”強忍下來。但他週遭的朋友卻看不下去,紛紛為他打抱不平。
那位總經理在公司一個月薪水6萬元,哪有在公司任職還包銷公司的案子之理?簡直是滑天下之稽,可是,偏偏就是有這種怪誕的情事發生,簡直可以說是”房地產的怪譚”。
結果那個案子,總經理個人賺的居然比公司還多,很扯,是吧!
當董事長親口告訴我這件事時,難掩心中的不滿,神情流露出忿恨難平。不過,我說董事長可是個大善人喔!
這年頭,真的是”很敢”的人才能生存!?而且要”夠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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